新的《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林地转为非林地(如建设用地、耕地、设施农用地等)、非林地(如耕地、废弃矿山等)转为林地的变化情况”、“其他土地上的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尤其是对“非森林经营活动(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违法毁林开垦等)等用地情况进行调查”。部分林光项目,眼看着又要入坑。
林地“坑”的历史源起
这个业内人士都清楚。林地矛盾根源在于双重认证漏洞,国土资源局和林业局因为各自利益和认知差异导致的意见不一。也就是同样一块地,按照国土5号规定,可能属于“未利用地”或“荒地荒坡”,可以发展光伏项目,但是到了林业部门那里,按照最新的153号文仍会“变成”“规划林地”或“宜林地”,使得光伏电站开发成本和难度大幅度增加,甚至有些项目因为沟通不畅,导致项目停工。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从国务院到国土资源局再到林业局政策频出,希冀从根源上打通光伏电站发展的土地障碍,进一步降低开发建设成本,但是据电站开发人员反映,一条条规定下来其实坑是越挖越多,“沟通成本”隐有上升。
可发展光伏的林地少,过界代价大
1、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低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
2、虽然在森林资源调查中属于宜林地,但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等,一般需要治理才能利用。
近几年来,西部大型地面电站因为限电、补贴拖欠……等原因遭遇越来越严重的危机,电站开发开始有向中东部转移的明确迹象,在转换过程中一定会遭遇林地,而在土地属性认定上仍有不少有意或者无意的“误区”,电站开发者需要小心。
涉林案例回顾
《甘肃永昌县河清滩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严重违法占用林地》
2013年12月,国家林业局通报了甘肃省永昌县河清滩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严重违法占用林地,该项目自2012年5以来,未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批)手续,在永昌县非法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62.9534公顷。违法责任单位为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5-2016我国涉林光伏政策在这里
中央政策
国务院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利用戈壁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适度倾斜。
国土资源局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可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
国家林业局
《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宜林地可用于光伏建设。
《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调查对象包含涉林光伏电站。
地方政策
福建
《关于规范风电和发电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意见》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资源补偿费并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等各项费用
山东
济宁:《关于加强和规范林地湿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工前应征求林业部门意见
《关于立即停止光伏发电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湿地行为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光伏发电使用林地湿地。
《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开放宜林地,严查湿地开发。
菏泽:《关于严禁光伏发电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湿地的通知》使用林地湿地需经林业部门同意。
烟台:《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光互补不得更改林地性质。
湖北
十堰:《关于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意见》只允许使用宜林地和荒山荒地,支持戈壁荒滩建设光伏电站。
内蒙古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疏林林木适用补偿基数:未成林林木0.5倍补偿基数。
山西
大同:《大同市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改革试点的实施细则》预存3000元/亩生态恢复保证金
江西
鹰潭:《关于我市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征占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在生态区域重要和生态脆弱区的林地、乔木林地和国家一级公益林中的灌木林地、以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中兴建光伏产业项目。
虽然有1,2个文件支持林地建设光伏电站,但是大多数地方不支持,好多业主为了建设电站,也付出了承重的代价。
总结一句话:林地建光伏,需谨慎,后果自承担。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