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记者看到,第一批企业用户为7户装机量4319.4KW,个人为19户装机量110.34KW。他们除获得国家补贴0.42元外,还将获得0.3元/千瓦时的奖励。
2015年8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该办法: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北京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财政奖励资金结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奖励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委申报当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一年7月1日-12月31日的奖励申请,自然人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各区县电力公司按此时间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委代为申请。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名单(法人单位,第一批)》项目表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名单(自然人,第一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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