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签约、开工项目:
会议指出,集中签约、开工的项目整体进展不快,除企业和市场主客观因素外,也存在着对项目和企业服务不到位、责任心缺失的问题,各项目牵头单位要着力提升服务意识、时效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项目牵头工作,促进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开工项目尽快建设。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接,项目牵头单位要主动跟踪,了解企业投资意向,积极梳理企业投资中遇到的问题,用实际行动表明我市支持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态度。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市经信委、招商局要综合考虑部门职能,重新明确集中签约、开工项目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列出项目问题清单,对责任进行分解并督查落实;各审批单位负责对审批内容把关,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牵头单位要和投资方对接,明确项目开工时间表,同时确定各审批程序节点,双方按序时进度同步推进;牵头单位要做到现场服务,根据需要制作提示单,由项目市级联系负责人予以及时调度。
会议明确,鑫皖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牵头单位调整为市发改委,项目单位要加快推进,年内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并获得省能源局核准。支持和鼓励双诚电缆新上研发中心和销售公司项目,严禁企业以研发等名义进行房产开发。暂停相关风能发电项目新开工和审批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对项目效益和环境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分析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关于在建光伏项目:
会议指出,目前巢湖市在建光伏项目总体进展良好,市政府将全力支持项目推进,但项目建设不能破坏生态环境、违反法律法规,部分项目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业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善规划方案、用地评审、环评、安评、防洪、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等报批程序。市发改委对手续齐全的项目予以备案,手续不到位的项目由所在地责令一律暂停建设。市规划局会同林业、国土、环保、供电等部门,列出规划审批所需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并逐一完善规划审批手续;所涉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地方生态发展要求,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压覆矿产资源、毁林、违反城乡建设规划、影响防洪和占用风景区。
会议要求,要强化保障,加快项目推进。各主管部门要加快审批进度,积极协助企业向上申报;乡镇要积极与企业对接,继续开展合理用地的土地流转工作;市发改委会同规划、林业、国土部门研究光伏发展范围和生态保护区域,供电部门做好并网发电规划的前期工作,用优质服务提振活跃我市的光伏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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