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该市对于安装光伏项目除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外,实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对于居民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2元/瓦。对于提供场地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提供屋顶的企业一次性补贴0.3元/瓦。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企业,按照发电量给予0.1元/度,连续补贴3年。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其他市级财政补助。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等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享受补贴。
根据规划义乌市2015年底前完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50兆瓦;2016年,全市完成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150兆瓦;2017年,全市完成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200兆瓦以上,全市可再生能源占比4%以上,着力打造成为光伏应用项目省级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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