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美国时间2014年7月24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调查反倾销初裁决定。中国大陆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6.33%至165.04%的临时反倾销税,台湾地区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7.59%至44.18%的临时反倾销税。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中国光伏行业再次对美调查机关上述裁决表示强烈反对,并再次呼吁美国政府终止对我光伏产品所有的贸易救济调查,在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行业磋商解决中美国光伏贸易摩擦。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认为,本次调查在立案、初裁程序中均存在重大瑕疵。同一起诉方在第一次“双反”裁决仍处执行过程中,再次针对同一产品申请“双反”调查,在世界贸易救济调查案中实属罕见。为达到发起第二次“双反”调查的目的,美国商务部不惜改变涉案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因此造成其在立案评论、补贴初裁中均无法对涉案产品范围做出明确说明。在产品范围不明情况下,美调查机关竟然能够做出初裁,并计算出相应税率,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预计美国商务部将于2014年12月15日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5年1月29日做出行业损害调查终裁。中国光伏企业将用尽一切法律救济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个别企业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扰乱世界光伏贸易发展的自私行为,并愿意继续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光伏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世界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