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利氏光伏总裁李海德先生认为,判决结果将对光伏行业的创新造成重大影响,而创新对光伏在全球的加速推广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对法庭的判决结果表示震惊和失望,因为在两年的诉讼期中,曾有数次有利于我方的判决结果。在我们在考虑上诉的同时,也注意到这样的判决结果对投入巨资研发的光伏行业的公司意味着令人心寒的信号。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最终将使得整个光伏行业的研发投资意愿深受打击。”
在漫长的诉讼期间,出现了数次直接或间接有利于贺利氏的裁定或决定:2015年12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确认了贺利氏“中国专利号201010529562.7”的有效性,该专利与贺利氏在台湾地区的专利诉讼中所依据的专利具有技术上的相关性。2016年8月,“台湾智慧财产法院”驳回硕禾电子材料提出的所有关于贺利氏专利无效的说辞,并确认了贺利氏专利的有效性。2016年硕禾电子材料对贺利氏的反垄断投诉也被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驳回。近日,2017年6月30日,台湾知识产权部门再次驳回了对贺利氏专利提出的无效申请,并确认了贺利氏台湾1432539号专利的有效性。
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贺利氏光伏总裁李海德先生明确表示,公司所采取的法律行动,积极捍卫了其在光伏行业金属化浆料领域创新的领导地位。目前,贺利氏拥有300多项全球已授予和正在申请的专利。专利集中在太阳能电池浆料领域,尤其以玻璃成分为技术重点。李海德先生指出:“作为一家公司,我们勇往直前。我们将持续投资,不断快速创新,并将不遗余力地保护和捍卫我们的知识产权,从而为顾客提供所需的卓越产品品质和光伏电池效率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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