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曾扩建近一倍
据悉,正辉太阳能光伏电站分两期建成,其中30MW于2013年10月1日开工建设,并于当年完成。此后,该电站的持有方——正辉太阳能的100%股权被深圳能源全资子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9570万元的价格收购。收购完成后,深圳能源完成了对正辉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扩建,规模增加到50MW。
工商资料信息显示,正辉太阳能于2012年注册,注册资本8400万元,注册地址为盐城市大丰区常州工业园共建东路1号6幢210室~230室 。不过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并不在此地办公。
记者了解到,目前正辉太阳能的总部在南京,上述仅为注册地址,并未实际办公,而涉事光伏电站也仅留有四名运营维护人员。
对于违规的问题,该电站工作人员却不以为然,其表示当初该项目是由大丰区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跟相关部门已经打好招呼,严重了也就是点名批评一下,不会被罚的,更不会被拆。同时他表示,电站于2013年已全部建成并网,并已进入到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大丰海洋渔业局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光伏电站的违规行为,局里正在处理中,已经要求电站拆除了一部分。不过,记者在电站所在地实地走访,并未发现有拆除的痕迹。
大丰海洋渔业局分管海域的副局长许峰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对于上述“要求电站部分拆除”的说法予以否认,“其只是道听途说,并不可信。具体的问题还要等上级政府机关的决定”。
对于电站的违规问题,各方说法不一。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项目违法用地问题并非个案。虽然国家主管部门曾多次强调不许违规占用土地,但近年来,随着环保高压态势,光伏企业因违规用地遭到监管部门处罚的现象却频频见诸报端。
2017年8月,山东微山要求拆除6个光伏电站共计298MW,原因是这6个光伏项目所在地为山东微县南四湖内,而南四湖是山东省级自然保护区,大面积的光伏电站遮挡阳光会影响藻类光合,进而降低含氧量,破坏湖内生态,故才会勒令被拆除整改。
2017年初,同样因涉及到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湖北荆州叫停总投资约10亿元光伏发电项目。
海洋监管重拳出击
深圳能源位于大丰区光伏电站违规用地的暴露看似偶然,实际也存在一定的必然性。
原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曾坦言,海域海岛资源开发粗放低效,海洋环境局部恶化,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已逼近“天花板”。面对这种形势,亟须在国家层面建立有关海洋资源环境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海域海岛资源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
2017年,按照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局组建了第一批国家海洋督察组,并于当年下半年分别进驻辽宁、河北、江苏、福建、广西、海南6省区开展了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重点查办、解决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问题。
截至1月17日,第一批围填海专项督察的6个省区的督察意见已经全部反馈完毕,目前进入整改问责阶段。6省区政府已办结来电、来信举报1083件,责令整改842件,立案处罚262件,罚款12.47亿元,拘留1人,约谈110人,问责22人。而违法审批,监管失位的问题在海洋局督察组给各省的反馈意见中尤为突出。
上述正辉太阳能光伏电站违规占用海域问题其实只是冰山一角。不过,在对6省区的反馈意见中,涉及到光伏违规的,深圳能源尚属唯一一例。
近日,国家海洋局再公布13条具体措施,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将围填海问题的管控措施上升到“史上最严”。其中不乏,“违法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这种严厉的措施。
针对江苏的问题,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指出,江苏作为6个省区之一,要抓紧制订海洋督察整改方案,启动问责机制,曝光问题,公开处理,严肃问责。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表示,江苏省将继续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域海岛综合管理,加大违法用海查处力度,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抓好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