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商务部官方网站消息及媒体报道,1月23日(美国东部时间2018年1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毫无悬念地批准了对全球光伏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的建议:美国将对全球进口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特别关税和实施关税配额措施。
这一措施当然更为针对中国,根据美国总统贸易办公室(USTR)在其公开文件中提到的数据:中国在2017年生产了全世界60%的光伏电池和71%的光伏组件。
所幸,截至1月23日晚间收盘,根据《证券日报》记者观察,这一消息并未对A股光伏板块产生重大影响。市场人士普遍人为,这主要是由于产业对美国上述贸易保护措施的预期已十分充分,如今只是悬了八个月的“靴子终于落地了”。
不过,从产业角度出发,上述措施对全球光伏产业,尤其是产能占比最大的中国光伏的冲击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正是在上述贸易保护措施预期的影响下, 2017年上半年我国对美国光伏组件史无前例地同比下降了96.6%。
而如今“为期四年的贸易保护政策出台,意味着作为曾经‘红火’的光伏应用大国,美国市场的‘低迷’状态,可能还会维持至少四年。” 伟凯律师事务所中美贸易摩擦咨询高级贸易顾问李国刚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特朗普就任以来 首次动用总统权做贸易决定
曾经在中国商务部工作20年,2011年担任中国对美国多晶硅反倾销案调查主管的李国刚向记者介绍,在上述贸易保护措施项下:未来四年,美国将对进口的电池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征收的方法为,对每年的首个2.5吉瓦之内的进口电池免征关税,在此之后的进口将被征收特别关税,税率从第一年的30%逐年降低,每年降5%,最后一年为15%;对组件实施关税措施,实施的期限为四年,税率从第一年的30%逐年降低,每年降5%,最后一年为15%。其中将所占出口额百分之三以下的普惠制受惠国排除在措施范围之外。
“事实上,在贸易问题上采取强硬措施符合特朗普总统‘美国优先’ 竞选承诺和贸易政策。” 李国刚介绍,应美国Suniva 和SolarWorld两家公司的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自2017年5月17日开始光伏产品的全球保障措施调查,又称“201”调查。ITC在2017年10月31日就进口光伏电池及组件向总统特朗普提出了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建议,希望从全球范围内限制光伏产品的进口,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中国。ITC的委员们建议采取关税配合和提高关税的方式来实施保障措施,总统有60天的时间决定是否要接受建议。由于USTR需要ITC补充一些材料,根据美国的法律,总统的决定时间可以延长45天,2018日1月26日是最终期限。1月22日,特朗普总统毫无悬念地批准了了采取措施的建议,这也是特朗普就任总统以来第一次动用手中的总统权力来做出重大的贸易决定。
可能引发全球光伏格局变化 产能向普惠制国家转移
在中国光伏面临的全球贸易摩擦中,2013年全球贸易额最大的中欧光伏谈判最具代表性,就中美之间,也最具可借鉴意义。彼时,中国光伏产业乐于看到中欧双方最终通过“达成 ‘价格承诺’协议”的方式,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这一可能殃及贸易额高达200多亿美元,以及中国40多万人就业的贸易争端。
李国刚也曾在2013年于中欧光伏谈判中担任中方技术谈判小组组长,在他看来,中欧双方高层关注是妥善解决光伏贸易摩擦的关键和根本保证,双方技术层在规则范围内寻找满意合规的双赢方案,则为妥善解决摩擦奠定了技术和规则基础。
“中美之间光伏贸易摩擦比中欧摩擦要复杂得多,双方目前还没有达成和解协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美方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在2011年和2013年发起了两次贸易救济调查,而且实施每年一次的行政复审,现在又加上全球保障措施,有点像‘意大利面条碗(spaghetti bowl)’,纠缠不清;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囿于美国独特的贸易救济体制,政府对于中止调查和措施的权力有很多程序上的限制,加上美方在谈判中想兼顾其上游多晶硅的利益,困难可想而知。”李国刚表示。
事实上,此次对光伏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在美国国内遭到了强烈的反对,太阳能(5.680, -0.02, -0.35%)行业协会、公共电力公司以及安装商等认为高关税会提高供应链和最终用户的成本支出,对整个行业造成损害。因此,美国采取保障措施对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以及光伏产品的应用是个打击,不仅会伤害光伏产品生产商,也会损害美国的安装商、进口商以及用户的利益;进口光伏产品的价格上涨,将大大增加美国安装商和用户的安装成本和费用支出。另外,保障措施也可能对全球光伏产业的布局产生影响,因为一些享受普惠制的国家被排除在措施的范围之外,未来有可能会引起贸易和产业转移,即被采取措施的国家可能会将光伏产业的生产基地转移到未采取措施、劳动力成本低的国家,尽管美国政府会密切监控保障措施后进口情况。
“贸易救济措施实际上是‘双刃剑’ ,在保护上游的同时,也会损害下游利益,如何量化性地评估最终经济利益始终是个难题。”李国刚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