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Ⅱ#8-3地块50兆瓦光伏项目已由青发改能源【2017】750号批准建设,工程总投资为3.7亿元。招标人为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南州青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Ⅱ#8-3地块50兆瓦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审图,设计范围包括光伏场,开关站及送出线路)、所有电气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检测验收;竣工验收;电力质检验收、并网验收、竣工环保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现场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包括SVG的涉网试验);发电系统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送出线路(送至#4变电站),开关站及相关临建设施等。
2.3建设规模: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
2.4建设地点:海南州太阳能发电产业园区
2.5计划工期:2018年06月30日前(含06月30日)并网发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还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承建过累积规模不低于50兆瓦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8年1 月 9 日至 2018年 1 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 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1 月 29 日上午9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0312-2338679
传 真:0312-2338679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