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要闻 > 正文

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历程

来源:新能源投融资圈发布时间:2017-12-15 00:00:00
索比光伏网讯:对于目前火热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你真的了解它的发展历程吗?本文就来给大家科普下分布式电站的发展历程!

一、“金太阳”与“光电建筑一体化”推动分布式第一轮增长

我国的分布式电站的界定主要参考三个因素:并网电压、消纳情况以及装机容量。综合国家电网以及能源局对分布式电站的定义,分布式电站主要指所发电量在所在变电台区消纳,10KV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并网规模不超过6MW,或者35KV(东北电网66KV)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并网规模不超过20MW的光伏电站。

2007年之前,我国整个光伏行业处于初期示范阶段,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装机容量仅87MW,且近一半项目为政府性和政策支持性项目,商业化应用尚未正式启动。

2007年开始,我国光伏行业逐渐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为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高使用清洁能源的比重,推动分布式电站发展,“金太阳工程”与“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于2008年启动。“金太阳”和“光电建筑”项目针对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以及光电一体化建筑,按照光伏电站设备投资金额进行补贴。2009年-2012年,我国共组织四期“金太阳”以及“光电建筑”项目招标,规模合计达到6.6GW。“金太阳”和“光电建筑”项目极大推动了我国分布式电站的发展,也为后期光伏行业国内整体装机提升做出充分的铺垫。截至2012年底,我国光伏累计装机达到4.2GW,其中分布式装机达到2.3GW,占比超过50%。

“金太阳”以及“光电建筑”补贴属于事前补贴,导致部分电站出现以次充好、虚报电站建设投资成本的情况,给光伏市场发展造成一定扰动。2011年,我国首次提出针对发电量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划定1.15元/kWh的全国统一标杆上网电价。标杆电价属于典型“事后补贴”,引导电站投资商从仅仅关注电站初始建设成本转换到关注电站整个运营期内度电成本。

二、政策倾斜,分布式启动第二轮快速发展

相比地面集中电站,国家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有明显的政策倾斜,体现在补贴政策、规模指标、发电消纳等各个方面。

度电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提升分布式电站收益。2011年,国家首次提出按照上网电价对光伏发电进行补贴;2014年开始,国家发改委针对三类不同光照资源区制定三档上网电价,并针对自发自用分布式按照发电量提供0.42元/kWh度电补贴。考虑光伏行业成本下降以及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补贴压力,从2014年开始,国家多次下调集中式电站(包括“全额上网”分布式)上网电价,而分布式电站度电补贴(适用于“自发自用”模式)一直保持0.42元/kWh。

各省级、地方政府提供额外补贴,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发展。为鼓励分布式电站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尤其中东部地区政府通过提供度电补贴、系统装机补贴以及上网电价补贴等多种补贴鼓励当地分布式发展。部分地方政府按照发电量在国家统一度电补贴和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提供0.1/kWh~0.4元/kWh的度电补贴或者额外上网电价补贴,或按照系统装机规模提供设备补贴(最高补贴金额可达到4元/W)。

分布式装机规模不受限,发展空间更广阔。根据2017年7月发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不限建设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村级扶贫电站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的光伏电站均不受指标限制。相比集中式电站(2017-2020年建设总规模86GW),分布式电站具备更大增长空间。

保障消纳基础上逐步推进市场化交易。2016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将可再生能源发电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其中明确规定,分布式光伏项目暂时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量由电网公司全额收购。在保障消纳的同时,政府积极尝试推动分布式进入市场化交易。2017年11月,《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先后发布,提出结合增量配网试点和新能源微网建设,开展分布式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促进分布式能源在同一配电网内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消纳。我们认为,政府在保障分布式发电电力收购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分布式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发电电力消纳,保障分布式电站收益水平。

三、负荷集中、就近消纳,装机区域向中东部区域转移

西部输出通道建设滞后、弃光现象严重,光伏装机逐渐向中东部负荷集中地区转移。2011年的上网标杆电价为全国统一上网电价,导致初期电站投资者更偏好在西部光照资源丰富的地区投资建设集中式地面电站。由于西部地区所发电量在本地消纳有限而远距离大规模输电能力建设不足,我国西部地区弃光现象严重。截至今年上半年,新疆、甘肃地区弃光率依然高达26.5%、24.1%。

土地资源有限,中东部地区更适合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中东部地区经济活动发达,工商业用电需求旺盛,是我国主要的负荷集中区。分布式电站由于单个装机规模小(KW~MW级别)、占地面积小(KW级分布式占地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更适合土地资源相对紧缺的中东部地区。

2017年上半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达到7.1GW,超过去年全年装机(4.3GW)将近65%,其中山东、安徽、浙江三省分布式新增装机3.9GW,占全国分布式电站新增装机比重超过50%。

四、分布式电站经济性显著,补贴退坡有望推动“自发自用”模式抢装

分布式电站系统成本较集中式更低。集中式电站由于装机规模大,需要建设配套升压站以及高压输送电缆(一个30MW电站对应升压站以及配套电缆等设备投资规模接近1000万),电站单瓦系统成本较高。目前分布式电站系统平均成本在6~6.5元/W,集中式电站系统成本在6.5~7元/W。

分布式电站按照补贴模式可以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模式,已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电站可以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下,用户按照全部发电量获得0.42元/kWh国家补贴,自用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按照当地脱硫火电上网电价出售给电网;“全额上网”模式下,光伏发电执行全国统一标杆上网电价。

我们按照分布式电站6.5元/W系统成本、集中式电站成本7元/W系统成本,分别测算一个位于江苏5MW装机的工商业分布式电站与一个位于新疆50MW装机的集中式电站收益率。对于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我们分别考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及“全额上网模式”,测算结果显示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收益率高于集中式电站收益率水平。

按照建筑类型划分,分布式可以分为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和住宅类的户用分布式。由于工商业电力用户电价高,单个工商业屋顶对应电站装机规模大,工商业屋顶分布式早于屋顶分布式进入规模化发展的阶段。根据BNEF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工商业屋顶分布式装机规模已达到6.4GW,占分布式装机规模比重超过60%。

我们对目前商业楼宇的潜在装机规模做预测,仅考虑办公楼和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分布式装机空间已超过100GW。

三类地区补贴大幅下调推动上半年分布式抢装。2016年,我国光伏三类地区标杆上网电价大幅下调,其中一类地区电价下调幅度最高,达到12.5%,三类地区电价下调幅度最低,在2%左右。一类地区电价大幅下调推动2016年上半年以集中式电站为主的一轮大规模抢装,新增装机规模超过22GW,其中集中式电站超过20GW。2017年,三类地区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均出现下调,第三类地区上网标杆电价下调幅度超过13%,对按照标杆上网电价结算的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影响巨大,因此推动上半年分布式装机大幅提升。2017年上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4GW,其中分布式装机超过7GW,我们认为其中大部分由全额上网分布式贡献。

“自发自用”度电补贴下调预期有望带动明年新一波分布式电站抢装。自2013年推出分布式度电补贴,对比持续下调的三类地区标杆上网电价,“自发自用”度电补贴一直维持0.42元/kWh。目前网传政府将在系统成本不断下降的大环境下适当下调补贴额度,倒逼电站开发商、设备制造商等市场参与者通过技术进步压缩成本,我们认为度电补贴下调将推动明年“自发自用”分布式一轮抢装。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鸿禧能源深交所IPO终止!

鸿禧能源深交所IPO终止!

7月9日消息,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禧能源)在深交所的IPO之路已走到尽头。由于公司及保荐人主动撤回了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根据最新修订的审核规则,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流程。

鸿禧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IPO
2024-07-11
湖南株洲: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

湖南株洲: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

7月1日,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指出,株洲市分布式光伏电站分为户用自然人光伏、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电站四类,除此之外的均为集中式光伏电站。优先支持在绿色区域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确需在黄色区域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应开展专项分析,落实消纳和接入条件后,再行开发,暂停在红色区域新增分布式光伏电站接入。

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电站
2024-07-05
国家能源局回应供电公司拒绝工商业光伏并网问题

国家能源局回应供电公司拒绝工商业光伏并网问题

近日,有网友向国家能源局提问。当地供电公司否定当地能源局的备案模式,拒绝项目公司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违背了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建设“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相关政策?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对此做出回应。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光伏发电系统电力
2024-06-28
芯能科技:控股股东张佳颖内部转让全部股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芯能科技:控股股东张佳颖内部转让全部股份,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6月16日,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芯能科技,股票代码:603105)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佳颖因个人职业规划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1%股份(5,000,000股)全部内部转让给另一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文娟。

芯能科技分布式光伏电站
2024-06-17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历程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