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7-12-14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浙发改能源〔2017〕1005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为推动我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委决定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实施公开招标竞争性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2017年度 100万千瓦及2018年度50万千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开展竞争性分配,剩余2018年度 50万千瓦建设规模将于2018年上半年组织竞争性分配。申报竞争项目基本能在2018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

二、项目按照竞争性打分先后排序,优先安排2017年度 100万千瓦建设规模,再对2018年度50万千瓦建设规模进行预安排。通过竞争纳入建设规模的项目可享受国家和省光伏电价补贴。已列入我省往年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的项目不再参与竞争,原列入往年年度计划但建设规模已取消项目需重新参与竞争。

三、省光伏小康工程宜以屋顶分布式光伏为主,省光伏小康工程中的大型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需参加竞争性分配,同等条件下给予建设指标优先支持。依托畜牧养殖棚、农业大棚等农业设施建设的千瓦级小型地面光伏电站(1兆瓦以内),由各市统一打包上报,省里统筹安排规模,不再参与竞争,上网电价执行全省竞争上网电价平均水平。

四、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主要竞争要素包括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农光(渔光)互补建设和投资方案、上网电价、技术先进性、场址(土地)和电网接入等建设条件落实程度以及企业业绩和诚信等。竞争性分配纳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按项目得分排序,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建设规模内项目。

五、为确保项目竞争材料真实性,请各设区市对申报项目,特别是开工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组织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计划内项目开展现场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直接取消项目计划内建设规模资格。

六、为强化计划实施的时效性、合理性,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根据项目的进度和农业(渔业)同步实施情况,按季度对年度建设计划进行调整。年度建设计划公布后,计划内项目较承诺开工时间超出3个月未全面开工建设、农业(渔业)互补方案未实质推进的将取消计划资格,参与竞争未列入计划项目按得分排序并考核开工时间、农业(渔业)互补推进情况后追补计划。

七、为确保项目切实落地,申报项目要提前与地方国土、水利、电力等单位做好衔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对申报项目征求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海洋渔业部门及省电力公司意见。对存在颠覆性意见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取消或暂缓项目参与竞争的资格。

八、普通地面光伏电站纳入年度建设规模后,其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建设规模和建设场址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期间需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比例的,或者调整建设规模和场址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向备案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变更。备案部门变更审核文件需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报备。对涉嫌倒卖项目前期文件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建设规模资格。

九、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等其他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有关规定执行。

各设区市发改委务必于2018年1月5日中午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打包封条,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国庆

联系电话:0571-87051712

附件:1. 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方案

2. 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评分细则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1

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

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动全省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项目前期条件成熟、多能互补方案完善、上网电价低、技术水平高、企业信誉好的项目获得建设规模,充分发挥国家和省补贴资金效益,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应用技术进步、多能互补、成本降低,带动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多能互补、产业进步、成本下降”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确定建设规模内项目。

三、评分体系

参与竞争性分配项目按以下指标进行竞争性评分:

(一)企业投资能力(满分10分)

1.企业或同一母公司具有较好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业绩,信誉良好,得5分。

2.企业具备较好的投资实力,具有项目总投资额20%自有资金或其它融资证明,得5分。

(二)项目前期工作深度(满分25分)

1.项目已取得国土、规划、环保、林业、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电力等部门相关支持性意见,得10分。

2.项目已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或自有土地权属证明,并已备案,得5分。

3.项目已购买设备,并合规开工建设,得10分。

(三)多能互补效果(满分25分)

1.具有“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综合利用方案,组件安装高度达到农业种植(组件最低高度2米以上)、渔业养殖等技术要求,得5分。

2.成立农业、渔业等产业经营公司,或与相应公司签订委托承包经营合同,得5分。

3.具备项目前五年“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具体投资计划和相关承诺(不具备多能互补条件的,如火电厂内地面光伏电站直接得分),得15分。

(四)上网电价降幅(满分15分)

1.项目上网电价0.85元/千瓦时基础上降低2分/千瓦时及以上,得15分。

2.项目上网电价0.85元/千瓦时基础上降低1分/千瓦时,得10分。

3.不降电价的项目取消竞争资格。

备注:电价降幅以分/千瓦时计价。

(五)项目建设进度(满分10分)

1.项目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并网,得10分。

2.项目2018年9月30日前全部并网,得6分。

3.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并网,得3分。

4.项目2018年12月31日之后并网,得0分。

(六)技术先进性(满分10分)

1.主要设备在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基础上,需达到或超过2015年“光伏领跑者”相关技术指标,得5分。

2.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主要设备质保期在5年以上,得5分。

(七)其他(满分5分)

企业已在我省建成2兆瓦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或200户以上家庭屋顶光伏或已全面开工的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得5分。

四、程序安排

(一)公布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方案。

(二)项目业主通过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发改部门向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提出申请(附项目竞争申请书,一式六份和电子光盘一份)。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对项目投标书等材料初审后,统一打包寄至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40号)。

(三)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组织有关专家,根据项目投标书材料进行评分排序。

(四)参照评分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确定2017年度及2018年度规模内普通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并制定年度计划。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计划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经审定后,在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示。

(五)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根据项目进度对年度计划进行适时调整。项目投产前擅自转让,或由于企业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推进的,将取消纳入2017年度及2018年度建设规模资格。

五、材料要求

项目投标书可由项目业主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

(一)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可行性、前期工作、多能互补方案、主要设备选型、计划进度和投资构成等。

(二)企业概况

申报企业(包括所有出资人)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投资省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现有省内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等内容。

(三)建设可行性

项目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要求;项目对周边环境、经济等影响;项目多能互补设计方案;项目至并网点的距离、电网配套送出工作基本情况。

(四)技术参数

电池组件光电转换效率、逆变器转换效率、发电系统转换效率,主要设备保质期。

(五)相关附件

1.按照竞争性分配方案,项目自评分体系表。

2.项目场地租用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函(包括国土、规划、环保、水利、农业等)以及项目备案文件。

3.实施计划进度承诺(包括项目开工时间、组件铺设、并网、投运等节点,具体到年、月)。

4.开工项目由属地发改部门出具开工证明,并附开工图片。

5.项目选用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其最低转换效率的承诺及证明。
6.上网电价降幅承诺(指低于国家规定我省上网电价的幅度,单位为分/千瓦时)。

7.光伏电站农业种植(渔业养殖)5年投资承诺及证明。

8.关于自觉接受并配合光伏组件和逆变器转换效率抽查和按期报送信息的承诺。

(六)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自有资金或融资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等。

(七)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6份。封面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确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

(一)项目竞争性评比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该项目参评资格。

(二)对竞争性分配结果如仍有异议,可向省能源局提出复议申请,省能源局予以答复。

(三)省能源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17年度及2018年度建设规模内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进度及农业(渔业)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建设计划进行调整。

附件2

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竞争性分配评分细则

基本指标 序号 分项指标 评分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得分
总分:
一、企业投资能力 (10分) 1 企业相关业绩 企业(或同一母公司)具有较好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业绩。 5 企业国内投资建设完成或持有光伏项目规模(A): 1、A≥50兆瓦,5分; 2、20≤A<50兆瓦,4分; 3、5≤A<20兆瓦,3分; 4、A<5兆瓦,2分。  
2 企业投资实力 企业(或同一母公司)具备较好的投资实力,具有项目总投资额20%自有资金或其它融资证明。 5 企业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A) 1、A≥20%,5分; 2、10%≤A<20%,3分; 3、A<10%,0分。 需具备以下材料: 1、具有贷款承诺书、银行证明等; 2、母公司资金证明材料或其他可靠的融资渠道及融资保障。  
二、项目前期工作深度 (25分) 3 项目支持性意见 项目已取得国土、规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相关支持性意见。 10 按照地面、水面光伏电站性质,已取得相应国土或水利(海洋)(2分)、规划(1分)、农业或林业(1分)、环评(1分)、电力接入(5分)意见。 备注:地面电站不需水利、海洋等文件;水库、河道等水面电站不需国土文件,火电厂内等自有土地光伏电站无需国土、规划、农业等文件。  
4 项目场地和备案 项目已签订场地租赁协议或自有土地权属证明并支付一年及以上租金,且已备案。 5 一、备案情况(2分) 项目已备案,得3分;否则得0分。 二、土地租赁情况(3分) 项目已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并支付一年及以上租金,得3分;未付租金但签订协议,得2分;未签订协议,得0分。自有土地权属证明,得3分。  
5 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设备已完成购置。 3 项目设备采购(3分) 1、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已完成购置,得3分; 2、部分购置,得2分; 3、未购置,得0分。  
6 项目开工 项目合规并已开工建设。 7 开工证明(7分) 1、以连片打桩为开工标志,并附开工图片,得7分; 2、场地已平整,并附照片,得3分; 3、未开工,得0分。 备注:水面建设光伏项目视为场地整平完成,得2分。  
三、多能互补效果 (25分) 7 多能互补技术 具有“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综合利用具体方案,组件安装高度达到农林业种植、渔业养殖等技术要求。 5 1、项目采用农光或渔光互补综合利用形式,有具体方案,包括种植种类、人员组织、投入、效益等,得5分; 2、仅有农光或渔光互补综合利用形式相关描述的,得2分; 3、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  
8 成立经营公司 成立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经营公司,或与相应公司签订委托承包经营合同。 5 成立农业、林业、渔业等产业经营公司,或与相应公司签订委托承包经营合同,得5分,否则得0分。 自有土地不作上述要求,得5分。  
9 多能互补投资 项目前5年多能互补具体投资计划和相关承诺。 15 1、实施项目农业、渔业综合利用资金投入较高,且具有每年投资方案合同,得15分; 2、实施项目农业、渔业综合利用资金投入一般,且具有每年投资方案合同,得10分; 3、实施项目农业、渔业综合利用资金投入一般,没有相关投资方案合同,得5分。 4、不具备投资计划,得0分。  
四、上网电价降幅 (15分) 10 电价降幅 项目上网电价在我省的国家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降低。 15 在国家0.85元/千瓦时标杆电价基础上,降0.01元/千瓦时得10分;降0.02元/千瓦时及以上得15分,不降价取消竞争资格。  
五、项目建设季度 (10分) 11 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合理、里程碑节点完整、前后工序衔接合理,项目并网投运时间较早。 10 1、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并网,得10分; 2、2018年9月30日前全部并网,得6分; 3、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并网,得3分; 4、2018年12月31日之后并网,得0分。 推进节点需完整、工期合理,否则酌情扣分。  
六、技术先进性 (10分) 12 设备指标 主要设备在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基础上,需达到或超过2015年“光伏领跑者”相关技术指标。 5 一、光伏组件(3分) 多晶硅、单晶硅光伏组件转换率≥16.5%和≥17%,每降低0.5%,减1分。 二、逆变器(2分) 不含(含)变压器的光伏逆变器中国(欧洲)加权效率≥98%(96%),每降1%,减0.5分。  
13 设备质保期 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主要设备质保期在5年以上。 5 1、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主要设备质保期在5年以上,得5分。其中,光伏组件3分,逆变器2分。 2、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主要设备质保期在2年以上,得2分。 3、无质保期,得0分。  
七、其他 (5分) 14 省内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 企业已在我省已建成2兆瓦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或200户以上家庭屋顶光伏或已全面开工的光伏小康工程项目。 5 1、省内已建成2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或200户以上家庭屋顶光伏或已全面开工的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得5分; 2、省内已建成1-2兆瓦分布式光伏或100-200户家庭屋顶光伏,得3分; 3、其他得0分。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各市政府,省农办、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省电力公司。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印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712/15/126652.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正泰新能蝉联标普全球能源2026年度Tier 1光伏组件供应商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7-17 09:22:26

正泰新能再度入选标普全球能源2026年Tier 1光伏组件供应商榜单(全球仅15家),依托n型TOPCon量产实力、170GW出货量及140国市场覆盖。榜单首度引入RiskGauge™信用风险评估,凸显其穿越周期韧性。同时斩获Kiwa PVEL十次“Top Performer”、BNEF第一梯队及EcoVadis铂金认证,彰显技术、财务与ESG综合实力。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晋能控股旗下公司光伏组件、组件物资年度招标!来源: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6-07-16 09:05:20

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控股子公司)于7月14日发布光伏组件及配套物资年度框架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共设9个标段,涵盖光伏组件、接线盒、玻璃、电池片、密封胶、包装材料、铝边框、焊带/汇流条和胶膜等关键物料。除标段4(电池片)接受合格经销商投标外,其余标段均限定为生产制造商直接参与,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各标段对投标人设置了明确的业绩门槛,如组件供应商需具备近一年内累计供货不少于500MW的业绩,接线盒、玻璃、胶膜等分别对应百万套、百万片、百万平方米级供货量要求。所有标段开标时间集中于2026年8月3日至7日分批次进行。

重磅|浙江出台工业光伏新政:新建厂房光伏100%全覆盖,"十五五"新增1000万千瓦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3:58:00

浙江省出台《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以省级政策形式明确工业光伏强制性建设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屋顶须100%安装光伏,存量厂房实行“能装尽装”,五年内新增装机容量目标为1000万千瓦。该政策将光伏配套纳入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并与竣工验收挂钩;各地市目标已细化分解,宁波、杭州分别承担175万千瓦和130万千瓦的最高任务。与此同时,同期落地的电价政策调整,使光伏发电高峰时段与电价低谷期重合,导致度电收益理论降幅最高达32%。文件还涉及六种开发模式选择及“四同步”机制落地等实操问题,政策目标与经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成为关键挑战。(198字)

2.7元/W!浙江永康5.945MW屋顶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5:46

本文介绍了浙江永康市众泰汽车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该项目总装机容量5.945MW,由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利用约4.3万平方米彩钢瓦屋顶,采用平铺式安装,组件距屋面高度不超过30厘米。工程共安装10461块620W单晶硅组件,配套26台逆变器(25台225kW、1台320kW),以高压方式接入公共电网,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均发电量约635.46万度。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614.89万元中标,折合单价约2.7元/W,低于招标控制价1762.91万元。

晶科能源荣膺标普全球2026年度Tier 1光伏组件供应商来源:晶科能源JinkoSolar 发布时间:2026-07-13 09:16:47

晶科能源连续两年入选标普全球2026年“Tier 1清洁技术企业”,六大维度全面达标,累计出货超400GW、7次登顶全球销量冠军;N型TOPCon技术领跑行业,33次刷新世界纪录,飞虎3组件功率达670W;可持续发展评分光伏行业第一,首家连续两年入选全球及中国版《可持续发展年鉴》。

浙江杭州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7 15:12:29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6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放容量信息。该公示旨在公开全市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新增并网的电力容量限额,为拟建项目提供接入电网的前置参考依据。公示内容涵盖各区、县(市)的可开放容量数值,反映当地电网承载能力及消纳空间现状,是地方政府统筹新能源发展与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管理举措。此举延续了杭州对分布式光伏“先公示、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合理申报,避免因容量饱和导致并网受阻。公示数据将作为后续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等环节的关键依据之一。

浙江公开征求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7-07 10:02:23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双碳”战略部署,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以“能装尽装、自用优先、结余上网”为原则,统筹电网消纳能力、厂房结构安全与企业实际需求,明确“十五五”期间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安装率达100%,存量厂房“能装尽装”,力争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文件要求各地经信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能源)、自然资源、住建、电力及园区管委会协同推进,重点落实五项举措:审批环节“能批尽批”,建设实施“能建尽建”,设备选型“能优尽优”,系统融合“能融尽融”,并网接入“能上尽上”,全面提升工业光伏开发质效。

浙江一光伏厂宣布放假!来源:光伏见闻 发布时间:2026-07-06 09:55:32

浙江一硅片企业因市场低迷、库存积压,宣布6月18日至7月17日停产放假;同期硅业分会数据显示,主流N型硅片价格全线下跌,跌幅0.85%—2.22%,G10L、G12R、G12均价分别报0.88元、0.97元、1.16元/片。行业承压信号明显。

2.1元/W!浙江1.163MWp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03 08:49:33

7月1日,丽水创天联航杭州综保区1.163MWp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245.38万元(约2.11元/W)中标。项目位于杭州钱塘区,交流侧装机1100kW,接入0.38kV配电房,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全流程,需满足电网电能质量与功率因数要求。

通威“高效、高双面率TOPCon太阳电池及组件”项目入选“2025年度光伏领域重大科技进展”来源:通威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03 08:45:51

通威“高效、高双面率TOPCon太阳电池及组件”技术入选2025年度光伏领域十大重大科技进展。该技术在界面钝化、金属化工艺和双面发电性能上实现关键突破,显著提升转换效率与电站收益。产学研协同西南石油大学,加速成果转化,彰显中国光伏硬核创新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