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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能宝暂调兑付方案 每日兑付金由26万/日调整为13万/日

发表于:2017-12-13 09:54:43     来源:绿能宝

各位尊敬的投资人:

近期因电费收入困难等原因,每日兑付金额暂时由26万/日调整为13万/日。

另公司与招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就内蒙古晶兆莱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凉城项目欠款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预计年底前可回款5000万元左右,该笔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大兑付力度。

目前影响该笔资金到位的主要障碍有两个:

障碍一:黄犇(原我司中国区副总裁,联系方式13521112855)所实际控制的新疆港澳欧凯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代理律师黄天(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代理费为140万元,其律师费金额明显高于上海市律师收费标准,并要求我司承担上述律师费,联系方式18917072888)所代理的与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目前该案尚在上海仲裁委进行仲裁审理。在该案还没有进行最终裁定结果前,新疆港澳欧凯能源建设有限公司、黄犇及其代理律师黄天将凉城项目应支付我司的电费收益给予财产保全,我司多次通过电话及其他合理方式与黄犇进行沟通协商,请求其配合我司将电费收益先行解冻并兑付投资人,但其至今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障碍二:某央企下属公司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与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目前已经诉讼并就凉城项目进行了财产保全。

上述两个案件均指向同一个项目,即河北巨鹿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新疆港澳欧凯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为分包商,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为设备提供商,两公司同时一并对我司关联公司在中卫恒基伟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一并采取财产保全冻结了本应支付给投资人的电费收益。

我司正在积极处理相关事宜并就巨鹿项目进行了诉讼追偿,新疆港澳欧凯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应就相关巨鹿项目债权问题向河北阳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主张债权,而不应就本应支付给投资人第三方项目(凉城项目)的资金进行冻结,试图对该笔资金进行执行,从而影响广大投资人合法权益。

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此事,期望最大程度解决投资人兑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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