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国村级光伏扶贫农场(紫云县)EPC统一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现代农业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民营资金,国有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全国村级光伏扶贫农场(紫云县)EPC统一招标项目 ;
2.2项目地点:紫云自治县平塘村、四联村、大水井村、猛德寨村、群联村、湾坪村、新池村、岩上村、摆羊村等 ;
2.3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41MW(以最终并网容量为准)。
2.4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4个月内实现并网发电。
2.5招标范围: 太阳能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电缆等(除招标人承担范围外)本项目并网发电所需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施工承包建设,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包括场内部分、开关站(一、二次设备)及送出线路及对端改造工程。;
2.6质量要求: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逆变器及电站设备制造销售的企业。
3.2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有施工资质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或无施工资质中标后委托有光伏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的,施工企业均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08日00时00分 至2017年12月15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5日获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 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