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季度末,易事特的应收账款更是高达39.8亿元,同比增长32.91%。易事特称主要是光伏系统集成业务及高端电源数据中心业务销售增加,以及新能源能源收入的政府补贴部份回款较慢所致。
另外,2014年末到2016年末,易事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22万元、2.21亿元、5.63亿元。
但是今年前三季度则为-3.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0.08%,易事特称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业绩暴增背后显现"正发系" 也是应收账款大户
易事特连年的高增长背后,主要源于其外购分布式发电配套产品的贡献。
2012年,易事特的外购分布式发电配套产品当年贡献收入95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67%,贡献毛利820万元,占比2.65%。2013年至2016年,该产品贡献收入分别为2.28亿元、7.72亿元、23.51亿元、35.9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89%、39.18%、63.85%、68.52%。
而分布式发电产品的销售收入大增,主要源于正发系的金昌振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金昌振新”)、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振发新能源”)的光伏逆变器订单,金昌振新为振发新能源下属企业。
根据2013年年报,易事特前五大客户中,正发系占据其四。第一大客户振发新能源贡献营业收入1.66亿元,第二大客户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振发新能源”)贡献营业收入9968.97万元,第三大客户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简称“中启能能源”)贡献营业收入7359.32万元,第五大客户华源新能源贡献营业收入2559.83万元。
2014年,易事特与正发系的交易继续暴增。2014年半年报显示,正发系的振发新能源、中启能能源分别贡献营业收入2.04亿元、1.16亿元,分别占比25.15%、14.23%,包揽前两名。
但是从2014年年报开始,易事特不再披露前五大客户名称,仅披露2014年末前五大客户合计金额7.32亿元、占比37.19%。
2015年年报中,易事特第一大客户A贡献15.56亿元,占比42.25%,;前五大合计金额22.40亿元,占比60.83%。
2016年,第一大客户A贡献13.71亿元,占比26.13%;前五大合计金额22.97亿元,占比43.79%。
2016年报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情况
虽然背靠“振发系”这类大客户,但由于资金回笼的周期较长,易事特的应收账款额持续高企。2016年末,仅华源新能源的应收账款就达4.50亿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15.08%。
收购宁波宜则 负债将增长 60.79%
11月11日,易事特发布草案称,拟支付现金购买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和宁波朝昉合计持有的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宜则”)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9亿元。
草案披露,如果交易完成,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将从60.79亿元增长至97.73亿元,增幅 60.79%。易事特的资产负债率从61.39%增至71.03%。
在负债结构上,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由85.60%增长为90.48%,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由14.40%下降至9.52%,主要系交易对价支付义务导致其他应付款增长所致。
若易事特未来经营状况出现波动,资金收回出现困难,则将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