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宁市以省清洁能源示范市和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装机规模达到423.04兆瓦,其中家庭屋顶规模27.18兆瓦,装机总规模及家庭屋顶装机规模均位列嘉兴市五县两区首位。
一是优服务,创新光伏项目管理模式。积极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探索创新简化光伏项目审批管理程序,方便企业及居民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居民安装家庭屋顶光伏设施在电力公司登记后,由电力公司“替跑”到市发改部门进行备案;企业申报光伏投资项目备案由原来现场办理变成网上申报,真正实现“零上门”。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办理光伏项目网上备案160个,实现“替跑”3679户。建立“政府主导+协会引导”的光伏产业发展推进模式,成立光伏产业发展及应用推广协调小组,以光伏行业协会为平台推进光伏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重推广,全面扩大光伏应用范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星级美丽乡村、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等重点区域,开展家庭屋顶光伏建设工程,鼓励开展“光伏扶贫”示范项目,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实现家庭屋顶光伏安装4256户。加快推进开发区、园区工业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学校、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目前,海宁经济开发区成功升级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全市61个村委、皮革城等部分公共建筑屋顶已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建设“农光互补”、“水光互补”、“光伏走廊”等综合利用光伏电站,我省首个“农光互补”大棚项目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已正式并网发电,今年已结算发电量232.24万千瓦时。
三是强支撑,助推光伏产业迅速崛起。大力支持海宁市阳光科技小镇发展,专项提供基础建设50%贴息补助和500亩指标预拨等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创建光伏应用技术研究院,加强高层次光伏人才引进和技术创新,截至目前,小镇已建成晶科商学院和3家省级研究院,引进省千人才2人,嘉兴市领军人才3人,并成功创建为首批省级高级技术特色小镇(培育类)。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投资项目、农村成片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分类实施竞争性电量补贴,对企业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继续给予节能政策支持,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市级光伏补助资金超2亿元。(浙江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