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某分布式光伏系统商向光伏們透露,其在宁夏永宁县办理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时遭拒。当地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地分布式光伏备案业务已被暂停,理由是“县政府要统一规划”,恢复日期未知。
光伏們致电永宁县行政审批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回复道,“目前分布式光伏电站备案业务已经暂停”,何时恢复还不确定。在问及是否有相关文件支撑时,“是一把手县长签字的暂停受理业务通知,据说是发改局向县长打的报告,弃光率过高,并且屋顶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过多,所以暂停了该部分业务”,该工作人员回应称。
光伏們从相关知情人处打听到该份文件,这是一份由永宁县发改局于2017年8月汇报给该县的《关于2017-2020年度光伏指标及相关事宜的情况汇报》(见下图),然而文中并未明确停止受理备案的相关字眼,那么政策到底是如何执行的?
有意思的是,在备案遭拒之后,该当事人曾通过银川市市长热线咨询该问题,先是被要求与永宁县发改局确认,发改局给的回复是“先等等”,而后又要求其与行政审批中心主任联系,之后这个“皮球”又被踢给了项目所在地的园区管委会主任,最终为何停止备案以及何时恢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这种不备案也不提供说法的行为让当地从事分布式光伏业务的企业很是无奈,当事人表示,眼看着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0.42元/千瓦时的补贴随时都有可能下调,备案受阻将可能导致业主这一项目面临近20万元的损失。
“宁夏中卫市以及银川市的其他地区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都很通顺,一般都是由当地供电所代备案,在前期手续到并网过程中从没遇到过太大问题,但到了永宁县,不知道为何这么难推进”,上述当事人表示很是困惑,“分布式光伏是国家支持的重点项目,暂停备案也没有正式的通知跟说法,影响了不少项目的推进,也让很多公司的业务无法开展。”
事实上,最近针对分布式光伏的地方政策层出不穷,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县城区范围内暂停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通知》要求“县城北环路以南,南二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东阳路以西范围内禁止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正在施工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予以依法强制拆除”。
无独有偶,10月份浙江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由进行楼顶违章搭建的通知》,要求严禁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由在楼顶进行违规私搭乱建。并且禁止使用蓝色太阳能板,要求安装高度“从平台面算起不得超过1.5米”。
随着户用光伏的发展,光伏走入千家万户,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结合将成为趋势,涉及面势必将不断扩大。如何引导政府部门准确理解政策,同时规范行业发展环境,从而获得更便利的发展环境,这是需要行业来共同培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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