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近日,河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对2018-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进行摸底工作的通知》,安排河北省“十三五”后三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总规模,拟将三年建设规模分年度一次安排到市。
通知指出,对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不再安排建设计划。
详细政策原文如下:






原标题:《关于对2018-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进行摸底工作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讯:近日,河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对2018-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进行摸底工作的通知》,安排河北省“十三五”后三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总规模,拟将三年建设规模分年度一次安排到市。
通知指出,对无技术进步目标、无市场机制创新、补贴强度高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不再安排建设计划。
详细政策原文如下:






原标题:《关于对2018-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进行摸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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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发改能价〔2026〕993号、994号文件发布,河北2027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新规落地,首次实现南北网规则并轨,取消履约保函改为承诺书,出清集中度约束提至50%,全年机制电量总规模600.10亿千瓦时。本文深度解读规则修订、参数变化、主体范围及南北市场差异,附实操建议与风险提示,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国家能源局在10月30日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截至2026年9月底,三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已建成超1.57亿千瓦,其中第一批基本建成投产,第二、三批分别建成超3400万和2900万千瓦。当前建设分为两类:一类以本地消纳为主,正加快推动第二、三批建设,力争2027年底前基本建成投产;另一类为千万千瓦级外送型基地,已批复14个,新疆天山北麓、宁夏腾格里沙漠基地等首批项目已投运。这类“沙戈荒”大基地通过规模化开发,显著提升新能源开发效率与经济性,在支撑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带动地方就业及促进生态修复等方面发挥综合效益。下一步将坚持“全国一盘棋”,协同推进新能源、调节性电源与输电通道“三位一体”建设,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199字)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7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覆盖河北南网和冀北电网,机制电量总规模分别为303.36亿千瓦时和296.74亿千瓦时,按电源类型细分风电与光伏配额。所有参与竞价的风电、光伏项目须在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申报电量比例上限为80%,申报充足率下限为125%。统一设定电价上下限为0.2—0.36元/千瓦时,执行期限分别为10年(风电)和12年(光伏)。通知明确了电量计算公式及关键参数,包括各地近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厂用电率等,并要求电网企业及时组织竞价、公开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省发改委于10月19日发布《关于发布2026年河北省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竞配清单的通知》,正式公布2026年度首批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清单共纳入5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08.1万千瓦(即1.081吉瓦),均为纳入省级规划、具备建设条件的集中式风电项目。清单发布标志着河北省2026年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相关项目将依据竞配规则开展后续核准、投资与建设。通知未涉及光伏项目具体规模,所列容量全部为风电装机。该批次项目是河北省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优选投资主体,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国家能源局于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总结三季度监管成效,部署四季度重点任务。会议指出,各监管机构围绕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供电质量提升等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当前进入年度冲刺阶段,须锚定目标、压实责任,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提早谋划迎峰度冬保供,加强供需监测与新能源消纳机制建设;深化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成果运用;加大“获得电力”政策落实力度,推进供电质量提升和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治理;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正确政绩观教育成果。会议还组织了政策宣讲和地方监管机构经验交流。
河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申报工作。该模式指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工商业用户(不含居民与农业用户)直接供电,实现电量溯源与精准分配,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项目须遵循“以荷定源”原则,确保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并网型项目上网电量比例上限为20%(海上项目放宽至40%)。适用场景涵盖新建及存量负荷,包括钢铁、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及沿海港口等。申报实行“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由市级能源部门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复核纳入实施。通知同步明确了源荷匹配、投资主体、电网接入、安全运行、市场交易、绿电溯源及考核退出等全周期管理要求,旨在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199字)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