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年底召开的联合国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中,近200个缔约方为了《巴黎协定》进行了密集艰苦的谈判。为了达成一致,中国在巴黎会议之前就分别和美国、法国、欧盟、印度、巴西发表了气侯变化的联合声明,凝聚共识,为会议成功举行奠定重要基础。
在与各国共同努力的过程中,中国为推动达成协定做出了建设性贡献。中国始终坚持协定是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加强行动的阶段性成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最终达成的协定也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分。
中国努力令国际社会赞叹
不仅在国际上积极发声,积极引领。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国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同时推动低碳交通,中国在国内的努力也让国际社会赞叹。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 阿德南·阿明:中国对世界有着深远影响,中国的作用已经改变了能源领域。单从投放规模来看,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我认为非常积极的一面是,这展示了中国承担的国际责任。
《巴黎气候变化协定》
《巴黎协定》共29条,包括目标、减缓、适应、损失损害、资金、技术、能力建设、透明度、全球盘点等内容。
《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到本世纪末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较工业革命前的水平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并为把温升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
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以促进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回落,并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的净零排放。所谓“净零排放”就是达到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吸收量平衡,即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依靠大自然及人工手段吸收的二氧化碳总量基本平衡。
《巴黎协定》以各方“自下而上”,自主确定承诺目标作为责任承诺模式。所谓“自下而上”的模式是指:根据协定,各方将以“国家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也就是说,各方根据本国国情及自身发展状况来提交各自的减排计划和目标。这与《京都议定书》大为不同。《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强制减排安排,导致部分发达国家不愿接受而退出,削弱了其效力。
此外,根据《巴黎协定》,从2023年开始,每5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促进各国提高目标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