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就是财政补贴的事。要补贴就要有钱,这个钱就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一)可再生能源法补偿机制的规定
第二十条 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
(二)2016年适用的征收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征收标准提高至每度电1.9分。(非农业、非居民用电,这两类用电由于数量较少,不考虑征收收入)
(三)征收对象
在财综[2011]115号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明确为销售电量。这个是扩大了边界的销售电量,因为包括企业自备电厂以及跨省售电。由于企业的自备电厂包括脱网、孤网运行的自备电厂等等说不清楚,咱们全部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