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行业短期内面临三大问题:弃光限电、补贴拖欠、融资难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发布时间:2017-10-26 09:10:56

光伏产业受政策导向较为敏感,各环节生产安排主要由下游需求向上游传导。因此从产业链来看,光伏电站需求持续增长,逐步向上游传导带动全球硅料硅片和电池组件产能产量的大幅增长。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多晶硅和硅片的产量分别为17万吨和62GW,同比分别增长17%和44%。同期,电池和组件产量分别为51GW和53GW,同比分别增长约50%和43%。2017年1—8月,电池和组件出口量分别同比增长约39%和34%,但由于产品价格下降,出口额合计同比下降至80亿元左右,其中对印度出口占比最高,为28.3%。就整个行业而言,弃光限电问题、政府补贴拖欠问题以及融资难度大等三大问题不容忽视。

首先是弃光限电问题。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在清洁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的要求下,光伏建设需求逐步增长,同时受电价下调影响,“6·30”抢装潮明显,导致中国光伏装机增长快。但大型地面电站主要建设在西北地区,当地消纳能力有限,且远距离输配电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导致电力供需在光照资源丰富地区内部及西北内陆和东南沿海地区之间的不平衡,进而造成严重的弃光限电问题。

联合资信2017光伏发电行业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西北地区弃光电量70.42亿千瓦时,弃光率19.81%。其中,新疆和甘肃弃光率均超过30%。此外,新疆、甘肃等部分地区地方政府表示,受地方实际条件限制,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政策短期内落实情况不容乐观,2016年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等多个地区均没有达到要求,其中,新疆和甘肃实际利用小时数与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偏差超过350小时。

其次是政府补贴拖欠问题。光伏行业的发展进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幼稚期,技术不够完善,度电成本高,行业驱动主要来自政府补贴;(2)成长期,产业资本瞄准补贴和优惠政策逐步涉足光伏投资,行业对补贴依赖度下降,度电成本下降,但仍无法和火电成本相比,企业盈利来源仍依赖政府补贴;(3)高速成长期,受益于技术创新,度电成本逐步与火电相当,行业由产业资本主导,实现平价上网,行业收益不再依赖补贴。中国光伏发电起步较晚,目前投资光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补贴。一方面,由于光伏装机规模增长快,可再生能源补贴无法应收尽收;另一方面,补贴发放程序过于复杂,导致光伏发电补贴拖欠问题严重,平均发放周期为2—3年,目前第七批补贴名录正在审批,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底。

2016年初,可再生附加标准调高至1.9分/千瓦时,但整体补贴缺口仍呈现增大趋势,截至2016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基金补贴累计缺口已达约600亿元。

2017年2月,《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表明绿色电力证书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认购工作,并明确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该政策的实施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补贴缺口扩大压力。

第三是融资难度大。由于电站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周期长,光伏产业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特别是分布式电站项目,受限于高价值固定资产规模较小,且收益对延后发放的补贴依赖性高,通过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等渠道融资比较困难,因此也促使了光伏产业与融资租赁的结合,实际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且融资成本偏高。

目前我国光伏行业正处于规模扩张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发展的转变、高补贴政策依赖模式向低补贴竞争力提高模式的转变阶段。《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在2020年达到15%,其中光伏发电占比达5%。此外,政府会逐步减少补贴额度,倒逼企业通过提升技术水平以降低生产成本,最终实现平价上网。

前述报告预计,未来,我国光伏发电产业将呈现以下五大趋势:一是产业格局将进一步优化,重点发展以大型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为主要依托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二是行业兼并重组加快,低效产能退出,行业集中于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三是光伏产业跨行业融合将进一步推进,实现与扶贫、农业、气候环境等产业的多产融合。四是创新对光伏产业驱动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互联网+”成为发展趋势,晶硅高精度制造、高转换效率的光伏设备、光伏微网系统等将是我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五是中国光伏“走出去”将进一步加快,在国内产能过剩、欧美“双反”的局面下,加速将产能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成为中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选择和重要支撑。

在专家看来,短期看,受制于电力供需不平衡以及电网输配系统建设不完善,资源丰富地区弃光率虽有所降低,但整体依旧偏高。同时光伏发电前期投入成本较高,对政府补贴依赖性强,但政府补贴拖欠问题较为严重,光伏发电发展受到一定制约,发电企业整体盈利能力一般。但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光伏度电成本下降,发电企业盈利能力有望提升,对政府补贴的依赖性也将减弱。同时受益于储能技术发展以及电网输配系统建设逐步完善,光伏发电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弃光率也将有所下降,因此长期来看,中国光伏发电发展前景较好。

FR: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荆州邮政快递业第3个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运行来源: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3 09:57:43

荆州邮件处理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7月正式并网运行,装机容量1.6兆瓦,是该市邮政快递业第三个兆瓦级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市区锣场镇,作为省际邮件枢纽和江汉平原电商物流集运中心的重点工程,于4月30日开工,投运后全市日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达960万件,年处理量35亿件,时效最快缩短6小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160万千瓦时,日均发电近4500度,可满足约500户家庭全年用电,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30万元。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将持续推广此类绿色能源应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江苏123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09:47:46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建投能源:截至2026年6月末并网光伏发电容量70.65万千瓦来源:互动易 发布时间:2026-09-18 08:43:35

建投能源在互动平台披露了其新能源业务进展:公司当前新能源项目以光伏发电为主,截至2026年6月末,已实现并网的光伏装机容量达70.65万千瓦;另有83.65万千瓦光伏项目处于在建阶段。关于电价政策,公司明确表示,所运营的光伏项目依据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机制电价。该回复回应了投资者对新能源布局及收益机制的关注,展现了公司在光伏领域持续扩大装机规模的发展态势,以及对地方性电价支持政策的合规应用。

苏美达能源墩头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0:59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中石化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N型组件评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4:18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与国际事业公司于9月10日公示了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N型光伏组件框架协议的评标结果。本次招标面向适用于分布式场景的N型技术光伏组件,旨在为中石化相关绿色能源项目提供稳定、高效的设备供应保障。经评审,五家国内头部光伏企业成功入围: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入围企业将进入后续框架协议签订及日常采购执行环节,其产品需满足中石化对N型组件在转换效率、可靠性、适配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结果标志着中石化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落实“双碳”目标过程中,加速布局高效光伏技术应用的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