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的重要决策,日前,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对光伏行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用地规定。
10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用地新闻通气会,主要从强化光伏扶贫用地保障、进一步细化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管理、切实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监管等方面对光伏用地政策进行了解读。
永久基本农田不能光伏+
2015年,国土资源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曾经明确,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对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而在最新发布的《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以下简称《意见》)中, 明确了光伏发电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
在新闻通气会上,国土部对上述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解读。其指出,第一,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的用地,予以政策支持,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第二,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商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设要求、认定标准、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其中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
第三,要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监管,除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的,应当按违法用地查处。布设后未能并网的光伏方阵,以及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项目退出时未恢复原状的,由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清理或责令整改。项目违反规定的,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行业管理需要,适时对各类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开展专项监测。
首提“光伏复合项目”
针对“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国土资源部解释道,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之一是对土地的用途管制和分类管理,从这个角度入手,《意见》提出了“光伏复合项目”的概念。按照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国家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使用未利用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政策,在2015年已经明确,此次主要是明确了使用农用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政策。
首先,永久基本农田不能用,包括复合项目也不能进永久基本农田,这是一条底线。其次,复合项目的建设要求、认定标准,由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商同级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第三,复合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以不改变原本的用地性质。在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中,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提出本地区复合项目建设要求、认定标准的同时,还应当明确监管措施。
此外,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罗明强调,“关于大家关心的光伏复合项目中方阵架设高度、架设形式、架设施工工艺等,按照《意见》要求,均由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商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要求和需要研究提出。”
在业界看来,此前按照国土5号文中的规定,各省对于农光、渔光等光伏项目用地一直持谨慎态度,个别省份甚至县级政府单位以此向光伏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而新版政策的出台,将光伏用地的主导权下发至各省级政府,要求“各省级能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提出本地区复合项目建设要求、认定标准”,从国家用地政策层面给予了光伏+项目的发展空间。但值得注意的是,正因如此,各省级地方政府对于光伏发展的态度将至关重要,如何认定标准将直接影响该地区光伏+未来的发展空间。事实上,随着光伏电站建设向中东部转移,农光、渔光项目也随之增多,光伏+的发展空间也将直接关系到各省份未来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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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政府公布山西国际能源新能源左权县5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详细规划公示。公示文件显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左权县石匣乡马家庄村,规划总用地面积9538平方米。规划控制指标如下: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2、容积率:≥0.2;3、建筑系数:≥30%;4、绿地率:20%;5、建筑高度:≤15米。
2月26日,湖南省林业局公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为此,湖南省林业局制定并落地七大整改措施。全省累计查处涉及光伏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73起,刑事立案2起,涉嫌违法违规面积10119亩,收缴罚款1797.3万元,拆除设施185.6亩,补办林地审批手续4770.2亩,完成复绿799.6亩。相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共查处破坏林地行为11次,面积共计296.466亩。
嘉兴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嘉兴市秀洲区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4.37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4.376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光伏产业综合物流集散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桃园码头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美国商务部在完成加急日落复审后作出最终裁定,决定继续对来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进口产品征收现有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回顾历史,美国商务部于2015年2月首次对上述两个地区的光伏进口产品发布了AD/CVD税令,并于2025年8月启动了针对这些税令的第二次日落复审。
2月13日,石柳光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根据公告信息,本次出让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导,申请人可自2026年2月13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下载相关文件;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15:00,缴纳竞买保证金135万元。
近日,中国能建陕西院EPC总承包的宁夏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330千伏外送输电线路及宁东电厂二期75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完成启动调试,正式带电投运。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是国家第二批沙戈荒能源基地重点项目。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项目及国家“西电东送±800千伏灵绍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的重要配套环节,该工程可依托灵绍直流实现宁夏“风光火”电打捆外送,充分发挥火电与新能源多能互补效益。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同意国能集团泉港南埔温排水区域75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占用一般湿地的意见》,经专家组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在合法有效的海域使用权证范围和年限内永久占用泉港区一般湿地58.6969公顷,临时占用一般湿地8.2084公顷。
近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继公布了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中选结果公告,共有7个光伏项目,规模合计460MW。从优选结果来看,华能集团:获得规模最大,获得景东县、澜沧县1210MW的项目指标;中广核:获得孟连县、西盟县400MW的项目指标;云投集团:获得了宁洱县、思茅区345MW的项目指标;国能集团:获得墨江县115MW的项目指标,具体如下:中标公告如下:
1月27日,河北省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承德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配置结果。河北交投集团、河北水利发展集团、国家电投、中广核、华电、华弘建设发展集团获得此次16个风光项目指标,共计187.67万千瓦。
1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原文附后),名单共列项目830个、2026年预计完成投资7624.8亿元。
分享·传承·共进2026年1月15日,由碳索·光伏、索比·光伏主办的第七届“碳索”企业家跨年分享会暨2025年度第十三届“光能杯”光伏行业颁奖盛典在苏州如期举行。本届“光能杯”共有300余家光伏企业参与报名评选,角逐年度荣誉。此次颁奖盛典中,无锡三钧智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强大创新力、出色的品质与服务、卓越的品牌影响力,荣膺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光伏零部件企业。“光能杯”开始于2012年,是光伏行业最受瞩目的行业评选活动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