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永盛实业1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招标公告
一、工程简介
本项目为阜新永盛实业有限公司16MWp分布式光伏设施农业项目,利用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吴家窑土地建设农业大棚并在棚顶布置光伏组件,将光伏太阳能发电系统与农业生产相结合,项目占地700亩,棚顶面积约30万m2,光伏板占棚顶面积约7万m2,电站建设总规模为16MWp,经逆变升压后并入当地电网。
本工程拟安装48485块单片功率330Wp的光伏组件,整个光伏发电系统划分为16个装机约为1MWp的子方阵,每子方阵配置20台50kW逆变器及1台10kV升压变压器,系统所发电量经升压汇集后由二回10kV架空线路接入当地电网。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16兆瓦光伏组件,投标人应提供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必要的附件,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试验、提供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对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以及设备的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需投标方详细列出清单),提供五年质量保证期服务。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为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48485块,投标人投标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峰值功率不得小于330Wp;若投标人投标其他峰值功率的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组件数量要有改变。
供货时间: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陆续供货。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
四、招标方式和原则
4.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具备800MWp的年生产能力。
3、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认证体系、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4、最近3年(2014~2016)国内已执行合同供货量不应少于200MWp,并入公共电网的供货量不应少于100MWp。具备低温环境下的运行业绩,在东北地区和严寒重污秽地区已投运过同类型设备装机容量应不少于10MWp。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运行经验。上述业绩要求若为投标人自行投资项目需予以说明。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同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金太阳认证报告、国际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报告。
六、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5日9:00至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底单发送至邮箱中,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招标文件一经发售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组件资质文件、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0:0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阜新永盛实业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定于2017年10月20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联系人: 陈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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