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本期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
记者注意到,2015年至2016年,“光伏领跑者”已经走完了两届历程。此次通知公布的是第三批“光伏领跑者”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批“光伏领跑者”项目的准入门槛出现较大提升。对于技术领跑基地采用的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国家能源局提出明确目标:应分别达到18%和18.9%以上。
弃光率不超5%省份可申报
2015年,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推出的《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出台,“光伏领跑者”计划由此启动。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实施了两批“光伏领跑者项目”。其中,2015年6月,山西省大同市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成为“光伏领跑者”计划首个被批准的项目。
2016年5月,第二批5.5GW的领跑者基地名单公布,共批复了共批复了8个基地,总计8.5GW。包括Ⅰ类资源区的内蒙古包头、乌海,Ⅱ类资源区的河北张家口以及Ⅲ类资源区的山东济宁、新泰、安徽两淮、山西阳泉、芮城。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主任彭澎向记者介绍,前两批的项目中,大同项目进展非常顺利且已经并网,但是第二批其中几个基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也说明领跑者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细化的因素。“有的地方,原来规划好用来做光伏领跑者的土地,现在看来土地性质是不行的,还要再更改地块,这样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
不过,彭澎强调说,从整体来讲,领跑者还是未来规模化光伏电站发展的一个趋势。
对于第三批“光伏领跑者”项目,通知明确,本期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应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已建成未验收以及在建的基地所在市级行政区域,不参加2017年新建基地申报。2016年光伏发电运行小时数达到保障小时数95%及以上或弃光率不超过5%的省份方可申报。
技术提高将拉升投资回报率
与前两批“光伏领跑者”项目相比,第三批的“门槛”更高。
通知显示,本期技术领跑基地采用的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应分别达到18%和18.9%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原则上参照晶硅电池组件效率提高幅度相应提高。而此前两批的要求为,多晶硅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6.5%,单晶硅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17%。
这也明显高于对其他光伏电站的要求。据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关于提高主要光伏产品技术指标并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市场准入门槛将分别提高至16%和16.8%。
彭澎表示,伴随着技术的进步,作为领跑者,其技术肯定是要优于其他电站,所以提出一个更高的技术要求是非常合理的。根据测算,光电转化效率每提高一个点,在土地、人工成本等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回报率是可以提高5%的。
另一方面,门槛的提升对行业也将产生影响。彭澎表示,门槛提升对于大企业更加有利,因为其技术实力优于中小型企业。
需进一步降低非技术性成本
尽管由于光电转化效率提升能够带来投资回报率的提高,但是光伏行业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补贴下降的脚步愈近,对电价要求更低的领跑者也提出了挑战。
通知要求投资者选用达到领跑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并将比当地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低10%的电价作为企业竞价的入门门槛。
为确保光伏领跑者项目的顺利推进,彭澎建议说,领跑者电价通常低于标杆电价,所以也希望补贴能够及时发放,改善电站的现金流。
“其实(当前)之所以提供补贴,就是为了将来不再补贴。”彭澎说,现在困扰光伏电价下降的很大一个因素,已经逐渐变成了非技术成本。非技术成本包括土地租金高,并网成本高、周期长、难度也大,人工成本等也在上涨,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融资成本的上升。
“都希望光伏能够平价上网,不再拿国家的钱,现在光伏企业在技术领域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非技术领域成本的上升,蚕食掉了技术进步带来的电价下降空间,这意味着下一步如何来核算这个光伏电价,包括通过哪种手段来进一步消减非技术性成本,对我们的政策制定是很关键的。”彭澎表示。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勃华也曾指出,尽快降低非技术性成本是推动我国光伏平价上网的关键。
彭澎表示,“光伏领跑者”项目具有规模优势,在地方政府提供相对而言优质的本地化服务情况下,例如帮助开发商来有规划相应土地、帮助协调并网等,这能大大减轻开发商的非技术成本。
而这也更需要政策落实到位。彭澎表示,此前第二批出现的地方政府“正规土地不合规”等情况应当避免,地方政府应作出硬性承诺,并遵守承诺。地方政府如果能够帮助协调土地,就一定要落实到位。
FR: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