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操作办法

来源: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17-08-01 23:59:59
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操作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在该办法补贴范围。其中,光伏发电电量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建设安装按建设装机容量给予3元/瓦一次性补贴。农户建设安装最高一次性补贴3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安装最高一次性补贴150万元。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工作安排,对《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制定出《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操作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新办法执行。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26日
附:
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操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力推进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和光伏制造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晋市政办〔2015〕39号)精神制定的《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试行办法》试行期已满,结合实施情况,现制定本操作办法。

第二条 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三条 专项资金支持和鼓励全市范围内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对全市精准扶贫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结合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适度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

第四条 专项资金扶持采用后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农民受益的原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和补贴标准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在全市范围内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购置使用本地光伏产品且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在本办法补贴范围。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一)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

第七条 专项资金补贴包括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和光伏项目建设安装补贴。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标准: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

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给予3元/瓦一次性补贴。

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每户建设安装补贴的规模最高10千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每个经营主体建设安装补贴的规模最高不超过500千瓦。

第八条 本地光伏产品是指在晋城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使用在晋城市范围内生产的硅片、光伏电池片组装成的光伏电池板(其他材料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参照执行)。

本地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备案条件及流程

第九条 备案条件

本地光伏产品生产企业须在晋城市科技局审核备案, 未审核备案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列入补贴范围。备案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环评批复、发改委备案(或核准)文件和能够生产硅片、光伏电池片的主要设备的规格、产能清单及购置发票等。如生产线不完整,本地备案企业之间可通过相互合作予以解决,否则不予备案。

备案流程

凡符合备案条件的光伏生产企业可随时提出备案申请,通过县(市、区)科技局初审后,报市科技局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除本地光伏产品外,其它光伏配件不予要求。

第十二条 本地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光伏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本地光伏产品提供者应与用户签订购销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把五年内免费保修等质量要求列入其中。

本地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和安装施工企业(人员)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安全。

使用本地光伏产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前须向电力部门申请并取得电力部门审核通过。

第十三条 凡经备案的本地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应守法诚信经营,若企业失信被曝光两次,将永久取消其备案资格。

申报要求、材料和程序

第十四条 申请专项资金补贴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项目使用的光伏电池板须为本地光伏产品;

(二)项目须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并运行正常;

(三)家庭式发电项目申报主体须为我市农业户籍,且拥有所建项目场地产权,农户须在户籍所在地申报,不得跨越行政区域,其中我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申报光伏发电项目补贴,不要求所建项目场地产权必须与申报人相一致;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项目,须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为农业产业化服务。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申报光伏补贴项目,用于农业产业化的电量不得低于发电量的5%,判断标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的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值为依据。以前已经享受过补贴的项目,再次申报补贴时自用电量不得低于5%

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要求

新建项目首次申报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光伏项目与农业产业化结合的简要说明材料;农户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场地所有权证明,其中我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如所建项目场地产权与申报人不一致,申报时应当提供县(市、区)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材料,同时申报户应当与产权单位签订长期使用协议且所在村委会出具意见并盖章;

(三)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四)购入光伏发电板的税务发票复印件;

(五)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再次申请电量补贴农户只需提供电网企业出具的发电量证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新型农业主体)》和电网企业出具的发电量证明。

第十六条 项目申报审核要求

(一)申报时间

光伏补贴工作每年申报两次,具体申报事宜通过晋城科技信息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发布。

(二)申报审核程序

1、各县(市、区)科技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为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审核的组织单位。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人应在项目并网发电后,按规定时间向当地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报补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组织单位初审后,上报市科技局。

2、各组织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农户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农户核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存在并正常运行、实际安装地址是否与电网审批地址一致,核查结果需填写《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场核查意见单(农户)》。

3、市科技局负责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次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核查。核查结果需填写《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场核查意见单(农业经营主体)》。

4、各组织单位审核结束后,需对审查结果在当地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资金额度按照统一格式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科技局。

5、市科技局负责对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在晋城科技信息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与通过审核的农户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并与财政局联合下达资金文件。

6、所有农户申报审核资料全部由组织单位负责存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审核资料由组织单位和市科技局共同存档。

第五章 资金的核定与拨付

第十七条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根据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实际发电量凭据确定补贴金额。

第十八条 建设安装补贴根据项目的装机容量,按审核结果确定补贴金额。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科技局(教育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凭资金拨付文件给项目申报单位办理资金补贴手续。

第六章 资金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条 申请补助者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补助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追回已补助资金外,取消该单位或个人三年内享受财政补助的资格,并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黑名单”。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在有关政策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对《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进行修改后,本办法应当及时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条 本操作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1:《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户)》(详见配图)

《晋城市农村地区<a href=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农户)》(详见配图)" />

附件2:《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详见配图)6

《晋城市农村地区<a href=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详见配图)6" />

附件3:《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场核查意见单(农户)》(详见配图)

《农村地区<a href=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场核查意见单(农户)》(详见配图)" />

附件4:《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现场核查意见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详见配图)

附件5:《**年第*批光伏发电补贴资金明细表》(详见配图)

《**年第*批光伏发电补贴资金明细表》(详见配图)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南昌地铁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工程并网发电来源:洪观新闻 发布时间:2026-10-10 14:25:04

南昌地铁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工程(产业园1号、2号地块)近日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利用园区办公楼及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1.1兆瓦,年均发电量预计达120万度。自7月开工起,仅用两个半月即完成审批、安装、验收等全流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电气、防雷、防火等规范,并融合一期经验,配套视频监控、自动冲洗系统及耐腐蚀建材,提升安全与智慧运维水平。二期投运后,园区光伏总装机达6.1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兼顾经济性与环保效益。与此同时,三期工程正加快推进,涵盖昌北停车场、冠山站及枫下停车场,其中昌北停车场与冠山站作为首批示范点,首次将光伏电力接入地铁动照及牵引负荷,旨在探索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在轨道交通场景中的规模化应用路径。(198字)

117户拟清理!安徽鸠江区公示核查长期未建成并网及并网后无电量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0 10:26:33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京能国际北京顺义李桥镇鑫鑫焱焱1.3MW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来源:京能国际 发布时间:2026-10-10 10:19:40

京能国际顺义李桥镇1.3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于10月8日成功并网,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绿电约116.83万千瓦时,年减碳1121.54吨,节约标煤258.66吨,助力北京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重庆开州区2026年四季度17MW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1:12

重庆开州区发布2026年四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计划,总装机容量为17兆瓦,其中自然人项目1兆瓦、非自然人项目9兆瓦、一般工商业项目7兆瓦。备案自2026年10月13日上午10时起正式开放,此前提交的申请一律无效。备案实行两项核心原则:一是“同一台区先提交先备案”,即按投资主体在重庆市政务服务网提交合格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台区容量满额后暂停该台区当季备案,待电网升级改造完成后再恢复;二是“季度总量控制”,全区累计备案容量达17兆瓦上限后,当季不再受理任何新增备案申请。该安排依据《开州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试行)》并结合区域电网承载能力制定。

姚安县65MW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审批公示来源: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6-10-10 09:29:00

本文为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大龙口村和白龙寺村,属新建65MW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0个光伏大方阵、22个子方阵、249台组串式逆变器、130208块65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及22台不同容量箱式变压器;配套建设35kV地埋电缆线路1.55公里、场内道路3.36公里,并占用土地54.65公顷(含永久占地3.56公顷、临时占地51.09公顷)。项目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与草地。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求公众意见。

内蒙古呼和浩特经开区公示2026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来源: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09:21:31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了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本季度全区可开放容量为119.9兆瓦,其中如意总部基地占95.8兆瓦、沙尔沁片区占24.1兆瓦;当前剩余可用容量为116.5兆瓦。截至季末,共受理并完成初审项目14个,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总装机容量3.405兆瓦,涵盖11个非自然人户用项目(1.505兆瓦)和3个一般工商业项目(1.9兆瓦)。同时,有2个已备案超6个月但未开工的项目因土地租金问题未能启动,依据《规程》将被回收相应建设规模容量(合计236千瓦)。公示旨在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云南能投:子公司拟投资3.53亿元建设马鹿光伏项目来源:云南能投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09:17:4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10日发布公告,宣布其子公司华坪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马鹿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额定装机容量8万千瓦,总投资约3.53亿元,其中20%为资本金,其余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方式筹措。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清单,选址于丽江市华坪县永兴傈僳族乡马鹿村与思木村附近,计划工期8个月。建成后,预计多年平均上网电量达1.29亿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1339小时,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81%。

国电投江苏1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获批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09 10:14:36

国家电投江阴璜土利港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拟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该项目由无锡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4.9亿元,位于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及利港街道多个行政村(社区),采用“水上光伏、水下养殖”的渔光互补模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3.1152MWp,交流侧并网容量130MW,共设52个光伏子系统,使用7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实行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原已于2025年7月取得行政审批,计划2026年12月竣工,2025年11月已开工;因建设过程中光伏区部分用地租赁调整导致位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故按程序重新报批环评。

安徽明光市:拟清退4户超合理建设周期未开工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08 15:18:05

安徽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明光市供电公司,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拟对4个超期未开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退。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意见,但自取得接入意见之日起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不符合“合理建设周期”要求。此次清退工作旨在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提升光伏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行业有序发展。相关清退决定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1月8日,为期30天;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公示电话0550—2600000反映情况。附件同步列出了涉及的4个项目清单。

甘肃临泽县:重点储备分布式光伏、储能等新能源融合项目来源:临泽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08 12:08:17

本文介绍了甘肃临泽县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而制定的《零碳园区培育工作方案》。方案以临泽工业园区为载体,依托当地风光资源富集及储能装备、凹凸棒石新材料、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基础,提出“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路径:2026年启动能源摸底与项目储备,重点布局分布式光伏、共享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能源融合项目;2030年力争建成低碳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超60%。方案明确八大培育重点,涵盖绿电体系建设、工业节能升级、低碳产业培育、绿色基建完善、能碳智慧管控、低碳技术攻关、碳足迹认证推广及县域特色品牌塑造,并配套健全统筹机制、强化项目储备、拓宽绿色融资、夯实科创支撑等保障措施。(198字)

华能北方公司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消纳新能源48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来源:华能北方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08 09:37:52

华能北方公司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于9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依托金桥热电厂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基础,新建总装机48万千瓦风电场,共安装72台6.7兆瓦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升压站及输电线路,接入渡口500千伏变电站。工程自2024年11月8日开工,通过智慧基建管理手段强化安全与质量管控,实现风机一次吊装成功率100%、工期提前一个月。项目年发电量约11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3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8万吨,有助于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支撑“双碳”目标及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