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关于印发《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7-06-27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银发〔2017〕157号

《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环境保护部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2017年6月23日
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
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生态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的绿色金融文化和价值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赣江新区区位、产业、资源、生态优势,以金融支持赣江新区绿色产业发展和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助推经济绿色发展,为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导向,创新发展。立足服务实体产业,防止脱实向虚,科学制定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实施规划,充分发挥重大绿色金融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构建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差别化金融服务体系,突出特色,合理设计符合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推动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统筹城乡生态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短期和中长期效益,科学处理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推进绿色金融良性循环发展。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绿色金融运作和监管模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和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既要创新服务,又要降低成本。优化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研究机构合作模式,探索建立社会责任与业绩增长相一致的业务体系,使绿色经济得到有效的金融支持。

坚持先行先试,防范风险。探索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制机制等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有力有序、精准务实推进各项改革试验。强化风险意识,提高绿色金融领域新型风险识别能力,积极稳妥地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主要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构建组织体系完善、产品服务丰富、基础设施完备、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探索形成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逐步提升服务绿色企业的专业能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赣江新区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支持本地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加快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提升合作金融服务能力。支持赣江新区按程序设立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参与绿色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依法设立绿色专营机构。

(二)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研发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推进环保、节水、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绿色矿山、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加大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等防治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海绵城市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收益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积极发挥财政支持绿色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作用,探索设立财政风险缓释基金、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和中小微企业“政银保”联动产品。

(三)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中长期绿色产业项目投资运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或项目支持票据,提升直接融资能力。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高中小绿色企业的资金可获得性。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开展并购重组,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开展天使投资,引导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支持以绿色项目为核心的企业发展。围绕支持保护生态资源和绿色产业发展,建设赣江新区企业总部基地、基金小镇,为市场各参与方搭建绿色金融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稳妥有序探索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探索科技资源交易与共享机制,促进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的融合。利用现有合格交易平台依法合规开展金融资产交易,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有效资产。规范整合地方林权交易市场、粮食交易市场,开展农产品交易,丰富现代农业企业融资手段。支持江西省光伏、风电等行业的企业纳入申请自愿减排项目。审慎研究探索赣江新区林业碳汇、绿色减排项目碳储量评估、碳排查及相关数据体系建设。

(五)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权等形式投资绿色环保项目,重点支持大型健康养老、医护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支持科技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创新产品先行先试,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生态农业、清洁交通、新能源等相关绿色产业。积极开发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风险保障。支持设立绿色保险公司或专营机构,提供特色保险服务。探索设立保险机构间交易市场。

(六)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赣江新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设立赣江新区建设发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新区重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覆盖面广、共享度高、实效性好的绿色信用体系,依法加强金融机构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将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及绿色矿山建设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征信系统。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探索设立结构化绿色产业担保基金、转贷基金,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提供增信服务。完善区域性股权登记托管平台。建设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引进各类数据管理、灾备维护、资金清算、财务法务、资讯交互等中介机构,为金融提供全方位保障服务。打造“绿色支付工程”,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商业汇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工具。

(七)构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建立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和备选项目库,优先将新材料等绿色项目纳入项目库,定期开展筛选和推荐工作,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积极做好融资服务。鼓励节能环保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定期披露绿色金融项目环境信息。建立服务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行政事务绿色通道。完善绿色金融统计工作。

(八)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预警机制,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全面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客户重大环境风险的内部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贷准入的环境标准和要求,提高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提升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对绿色金融产品,特别是信贷、债券等风险分析能力,严格监控大中型绿色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指标。督促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压力测试。将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成效、环境风险管理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依法建立绿色项目投资风险补偿制度,通过担保和保险体系分散金融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江西省要成立绿色金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研究制定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细则。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跟踪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江西省的沟通,指导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策支持。江西省财政要统筹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支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对入驻赣江新区的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区内金融机构与欧美、港澳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金融业务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依法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绿色项目投资。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补偿机制,赣江新区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区域内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贷款率水平。

(三)强化人才保障。鼓励区内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和创新,加强金融监管人才和金融业务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人员,制定实施绿色金融人才专项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引进和培养绿色金融人才政策,造就一支具有金融和绿色生态技术知识的复合型金融人才队伍。深化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省金融发展研究院作用,深入开展金融发展研究。组建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专家顾问团,为试验区建设提供专业指导。

(四)加强执法追责。强化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用能、环境、安监等方面的检查执法力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环境风险的申诉交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违反相关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应依法严格追责。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新闻联播|新型电网加快建设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0:57

本文聚焦我国新型电网加速建设的最新进展,展现其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文章围绕“六张网”中的电力基础设施,系统介绍了阿坝至成都东特高压、蒙西—京津冀特高压直流、哈密光热储一体化、三山岛海上风电柔直输电等重大工程,突出其在川渝、京津冀、新疆戈壁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地输送清洁电能的关键功能。同时指出,以浙江虚拟电厂为代表的数字智慧电网正加快落地,依托AI大模型实现源网荷储协同调节,全国虚拟电厂数量已超530个,2030年最大调节能力有望突破5000万千瓦。整体凸显电网向绿色化、智能化、规模化方向的系统性升级。(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复函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0:03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跨越地中海的绿能对话 | 突尼斯合作伙伴到访禾迈,共探光储与电网协同发展新机遇来源:禾迈Hoymiles 发布时间:2026-10-27 10:37:16

突尼斯STEG技术总监到访禾迈杭州总部,双方围绕北非光伏发展与电网协同展开深度交流。禾迈以“天生安全+电网友好”的微型逆变器及光储一体化方案,精准匹配突尼斯新能源规模化需求。实地探访智能生产基地,彰显严苛品控与智造实力,共绘北非绿色能源新图景。

八部门印发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方案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26-10-27 10:03:45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于2026年10月印发《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方案聚焦检验检测作为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的技术支撑作用,明确七大试点方向: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率与韧性、突破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培育数智化服务新生态、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增强优势产业国际化竞争力(如光伏、锂电池、工程机械等出口产业)、赋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打造区域特色产业升级路径。试点坚持自愿申报、自主实施原则,不设硬性考核,不发牌照,重在推动检验检测深度嵌入研发制造全链条,服务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助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天合光能制造一线基层党代表出席安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高质量党建赋能储能产业创新发展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10-23 09:19:15

天合光能滁州基地党支部书记吴志芳作为党代表出席安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大会精神转化为储能创新动能。依托全栈自研能力,加速工商业储能、零碳园区、AIDC绿色算力等新场景在皖落地,助力安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与“三地一区”建设。

广州发展拟斥资超7.33亿元建设重庆黔江2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22 09:20:32

广州发展(600098.SH)公告拟由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投资约7.33亿元,在重庆黔江建设城东200MW/262MWp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该项目是公司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推动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选址黔江旨在拓展西南地区新能源项目版图,通过规模化开发提升区域运营效率,降低单位运营成本。项目建成后,将增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装机规模与资源整合能力,支撑新能源板块的持续稳健增长。本次投资属公司正常经营决策,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链接科创智慧 赋能产业升级|英利发展对接省委组织部专家咨询服务活动来源:英利发展 发布时间:2026-10-16 09:26:00

英利能源与河北省委组织部专家服务团开展专项对接,提出热管理补缺、AI赋能科研、多维产业化评价等五大科创诉求,打通高校科研与产业一线对接通道,推动光伏技术突破与场景拓展,助力河北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

10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16 09:16:3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三部委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6-10-14 09:00:23

《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电动船舶和甲醇动力船舶为重点,分阶段设定目标: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电动运输船超1000艘、甲醇动力船超100艘,建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实现规模化应用与全链条产业生态基本成型。方案聚焦多场景分类推广——电动船优先用于中短途客货运输、公务及港作船舶,甲醇船重点布局长运距、大吨级江海直达与联运航线;同步推进“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补能设施布局,完善标准规范、安全监管、技术攻关与政策保障体系,并鼓励重点区域开展先行先试。(199字)

蓬勃发展的光伏产业:内蒙古能源经济转型的金太阳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8:39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7:01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