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谈编号:MNJS-JN-2017-JM-1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内蒙古金蒙电力创建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中的光传输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已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光传输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
(一期10MWp)项目光传输设备项目。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东部,工作范围包括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的光传输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
三、竞争性谈判内容
内蒙古能源发电公主岭风电有限公司风光同场20MWp光伏发电(一期10MWp)项目光传输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四、工期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2、供应商必须具备接入当地电网的能力,必须取得电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接入证明;并满足当地电网调度通讯接入要求。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北京时间)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候)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电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接入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