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西藏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信披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监管意见函。
公告显示,西藏能源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但未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经全国股转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公司于5月25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鉴于上述事实,全国股转公司对西藏能源出具监管意见函。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西藏能源一个月内来第二次被罚。
5月15日西藏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8月1日披露《2016年年度业绩预测(更正后)》,预计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6000万元至8000万元,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至1500万元。然而在正式年报中,公司在完成营收9310万元的情况下,实现净利润786.53万元,与前期预测金额出现较大差异。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由于西藏能源在前述项目进展出现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未及时修正相关业绩预测,也未及时就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属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因此决定对其出具监管意见函。
西藏能源2015年4月14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投资运营等,属于基础层企业,2016年营收9310.01万元,净利润786.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