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延安能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67.93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延发改基能备【2016】50号文、延发改基能备【2016】60号文、延发改基能备【2016】99号文、延发改基能备【2016】100号文备案。招标人为延安能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一标段:延能化延长县杨家湾村40兆瓦光伏扶贫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延安中新嘉特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洛川县20MW光伏扶贫电站/0.28MW村级电站(EPC总承包)
三标段:延能化安塞7.65兆瓦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延长县、洛川县、安塞区
2.3项目总投资:约57274.06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建设规模:
一标段建设装机总容量40兆瓦;二标段建设装机总容量20.28兆瓦;三标段建设装机总容量7.65兆瓦;
2.6工期要求:一标段:90日历天;二、三标段:6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建设装机容量(延长县40兆瓦、洛川县20.28兆瓦、安塞区7.65兆瓦),包括光伏电站场区内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等)、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工程(不包括外送线路及对端改造)。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3个施工标段。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保底发电量:在整个项目25年运营期内,完成项目首年发电量不低于每年每瓦1.2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项目,有参与过光伏电站的经历。
3.3投标人业绩满足:(2014年1月至投标申请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光伏总装机容量为单个100MWp项目至少一个或50MWp项目至少两个。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单位最多能报两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查询告知函、承诺书、审计报告及其它相应资格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三套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材料要与开标标书提供材料相符,如有不符以废标处理。
5.2请于2017年6月 8日至2017年6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00元/套,售出不退。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涛
手机: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