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发展布局,创新发展方式。积极发展光伏发电,稳妥推进风电开发,有序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扩大生物质能利用规模,提高地热能、空气能应用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和集成创新能力。
(一)积极发展光伏发电
加强太阳能资源调查评估和网源协调。推进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鼓励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模式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大力推广工业厂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面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争取到 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800 万千瓦左右。
1.有序推进普通光伏电站建设。 加强地面光伏电站规划管理,做好电站建设与电网接入、 土地利用等有效衔接,完善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政策,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重点选择光照资源和支持政策较好的皖北、皖江地区,本着就近接入、就地上网、积极稳妥、有序发展的要求,优先利用荒山荒坡、闲置水面等未利用土地,结合农业大棚、渔业养殖等因地制宜建设地面光伏电站。
2.大力推进国家领跑者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两淮采煤沉陷区国家光伏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利用江淮分水岭、沿江沿河滩涂等未利用地集中区域,结合光伏产业新技术和国家领跑者基地新要求,拓宽领跑者基地建设领域,充实项目储备,争取国家支持我省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建设。
3.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支持在园区、商业中心等区域,利用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公共建筑节能减排,依托学校、医院、党政机关等建筑屋顶,推广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结合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利用城镇集中小区和农村房屋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4.全面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以全省 31 个大别山片区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为重点,兼顾有扶贫任务的其他县(市、区),选择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户用和村级光伏电站。
(二)稳妥推进风电开发
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措施的基础上,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重点支持滩涂、 平原、 低丘地区风电开发, 从严控制山区建设风电项目。争取到 2020 年,风力发电装机达到 260 万千瓦。
1.科学开发资源富集地区风能。 加强全省风能资源勘查评价,借助大数据平台提高选址科学性,统筹规划资源丰富地区风电开发。对有条件集中开发建设的区域,同步推进风电场和配套电网建设,形成若干集中连片风电场。
2.探索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 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线路, 综合考虑资源、 土地、 交通以及自然环境等建设条件,探索建设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
3.促进风电开发与环境协调发展。 落实风电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项目竣工验收,及时组织开展后评价,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风电和环境协调发展。
(一)扩大生物质能利用规模
鼓励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建设秸秆电厂,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电厂,支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液体燃料等。
1. 加快发展秸秆电厂。 加快推进皖北及沿淮粮食主产区秸秆电厂建设,鼓励热负荷较大且稳定的园区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坚持市场化推动,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保障秸秆电厂燃料供应。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农作物秸秆掺烧比重,增加农作物秸秆使用量。到 2020 年,秸秆电厂装机规模 150 万千瓦左右,年利用秸秆约 750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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