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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调查:调峰能力不足 弃光、弃风限电问题挑战严峻

发表于:2017-06-06     来源:集邦新能源网



西北能源监管局表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西北五省的新能源发展脚步迅速,但因在地消纳、输电通路与调峰能力不足等问题,2015年时,风力与太阳能已分别出现2.5~34.6%与3.2~38%的限电比例,且2016年有恶化趋势。

国网公司布建跨区电缆,目标限电率5%以内

中国国网公司已宣布将实施全国统一调度,改变过去以省分为单位的限制,并获批建设12条跨区高压输电缆道,将西北地区过剩的电力输送到电力需求较高的东部沿岸地区。此外,国网公司在弃风弃光发生时,将优先输送新能源电力,同时降低火力发电量。

国网公司目标在“十三五”结束时,亦即2020年时,透过“开源节流”,将全国限电规模压低到5%以内。开源方法包括:建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开放用电计划、开放多样化电力交易机制、开放省间交易等。

在节流方面,则将严格监控新能源发用电状况,一旦有限电严重的预警,将暂停新系统并网;而2018、2019两年间的限电比例仍超过10%的省份,则将暂停提供并网意见书。

调峰能力成最大限制


西北能监局调查发现,2020年时,即便有了新建设的直流电外输管道,新疆、甘肃两省的弃光与弃风率仍然超过20%,宁夏则仍有10%以上限电率。倘若没有新的直流电外输建设,甘肃的弃风弃光率将逼近50%,新疆也将分别来到35%上下。

西北能监局针对“调峰能力”与“传输容量”两大项目进行研究模拟,结果发现,比对2015与2020年的情形,调峰能力不足对限电问题带来的影响将加剧,远远超出于传输容量限制。西北能监局认为,合理的弃风弃光量应被允许,且须加强多种能源的管理互补,提高能源系统整体调峰能力。

此外,西北能监局建议中国政府尽快推行再生能源配额制度,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再生能源发电义务,电网公司则须承担购电义务,电力消费者则须承担用电义务,同时允许市场交易,提高消纳量。

针对消纳量,西北能监局亦提出2020年时的合理装机表,如下(括号内为新能源装机比例):

陕西:风电5.5GW、光伏7GW(18%)

甘肃:风电11GW、光伏5.6GW(28.6%)

宁夏:风电8.8GW、光伏7.8GW(30.2%)

青海:风电2GW、光伏9.5GW(26.6%)

新疆:风电14GW、光伏7.8GW(21.3%)

而在光伏方面,上述各省直到2016年的累计装机量分别是:3.34GW、6.86GW、5.26GW、6.82GW、8.62GW。部分省分已超出此规模,而其他省分所剩的新增空间亦不多。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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