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提高能源科技和环保水平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加强环境保护,实施精准治理,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1.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推广能源先进技术应用。围绕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煤矿灾害综合防治、煤电超低排放、煤炭分质利用等先进成熟技术,鼓励采用煤炭充填开采、井下无人值守采煤、煤电超净排放、热电冷联产、太阳能光热发电、先进储能、新能源微电网等技术。
加强能源技术装备创新。依托煤制油、煤制烯烃等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建设,以引进再创新为主,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和重大装备创新。重点在煤炭分质分级转化、重要煤化工产品生产、煤化工与重要能源系统耦合、煤化工废水安全高效处理等方面的开展研发和攻关。加大煤炭无害化开采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矿机洗选、新能源装备制造等装备自主研发制造产业升级,提升能源行业技术水平。
加快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努力建成一批能源技术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创新商业模式,鼓励能源企业发展工程设计、运行服务、教育培养等现代能源关联产业,推进能源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建立多元化的能源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加强能源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进高端人才,培育一批能源科技领军人才。
2.推进能源互联网发展
以“互联网+”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推进互联网与能源系统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推动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清洁高效智能化生产、集中与分布式储能及能源消费智能化基础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多能协同综合、接入转化与协同调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与能源深度融合的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互联网+”的新模式,加快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和商业运营模式,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能源“金三角”良好的能源化工产业基础,建立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产品交易中心,依托进口天然气管道和国内天然气管道在我区交汇的便利,建立宁夏(中卫)天然气交易中心,搭建区域性的集现货交易、定价、数据咨询、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用户侧智慧用能和综合用能增值服务、绿色能源灵活交易、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等新模式和新业态。
3.加强能源领域环境保护
严格环保准入。提高能源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新建煤电、煤化工等能源项目布局要严格遵守区域大气、水体等环境保护控制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强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环保措施。
加大污染物治理。以宁东能源基地、主要能源产业园区、大中型能源项目为重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矿井水治理、瓦斯综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范处置,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推进能源产业的清洁生产。
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建立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商品煤质量保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鼓励生产、运输、采购和使用优质商品煤,抑制低质量煤炭进入市场销售,支持洗中煤、煤矸石等低质燃料就地转化利用。
提升油品标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从2017年起,供应区内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必须符合国Ⅴ标准,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八、深化能源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打破垄断、提高效率、规模竞争、强化监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
1.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有序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逐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交易机制改革,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培养多元售电主体,开展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放开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监督管理,逐步实现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同等管理。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2.推动油气领域改革
按照国家油气改革部署,加快推进油气领域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保障居民用气价格相对稳定,提高居民阶梯电价、气价首档用量标准,鼓励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压缩管输层级,并与供应企业协商确定供气价格,逐步实行天然气峰谷气价与天然气发电价格联动。鼓励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油气管道(网)建设,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油气管网向社会公平开放。
3.推进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
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类资本参与能源开发利用,推进混合所有制,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全面参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创新能源融资方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积极引导能源与金融融合发展。鼓励能源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引导风投、创投、民间资本等更多的投入能源领域,提高产业层次和水平。
4.推动能源管理改革创新
加强能源宏观管理,不断提升能源治理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实现能源供给与能源消费总量和输出总量的动态平衡,能源供给结构与能源消费结构有效衔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实行平等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能源行业监管,加强对能源普遍服务以及安全、市场、标准、环境监管。
九、扩展能源合作领域
立足区内,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开辟新途径,构筑新平台,打造新格局,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建设能源保障体系。
1.加强区域能源合作
加强与山东、浙江等省区的能源合作,推进电力有效外送。完善宁蒙陕甘毗邻省区协同发展机制,加强区域能源开发合作,努力形成资源互补、产业差异化发展格局,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拓展与东南沿海省能源合作,鼓励有实力的能源企业,利用福建、广东等沿海优势,建设天然气进口储运设施,促进能源供应主体和来源多元化。
2.深化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合作
继续加强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已签署合作协议的落实,争取更多央企实施的国家能源战略项目落户宁夏,进一步推进区内能源企业与中央大型能源企业间的合作。
3.深化中阿能源务实合作
依托中阿博览会平台和影响,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推进能源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支持区内能源企业参与中东、中亚能源合作开发和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进阿拉伯国家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建设能源化工项目,通过中阿能源合作论坛等合作平台,促成中阿能源更广泛的合作。
十、规划组织实施
本规划是自治区“十三五”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区能源发展的的宏伟蓝图,必须要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1.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能源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其他有关规划的衔接。健全以能源规划为统领,电力、煤炭、天然气利用、新能源等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能源规划体系。强化能源规划的约束作用,能源项目核准应以能源规划为依据,建立规划与项目一体化的管理机制。
2.细化任务落实
各部门、各大能源企业集团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要与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相衔接,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所管理领域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各级地方政府在具体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好本规划。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要建立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目标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
3.推进项目建设
加强重大能源项目要素保障和政策协调,注重系统优化、补短配套、转型升级,认真做好重大能源项目谋划,加强能源项目库建设,实施有效储备、滚动开发。加大项目建设的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的保障,地方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政策处理的难点问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能源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4.加强评估监测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主要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自治区能源局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引导,要密切跟踪规划主要任务的进展,及时掌握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在实施过程中,要适时开展规划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是否需要调整规划内容,或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