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皂火村,江广路是脱贫的“老大难”。这位单身汉自幼残疾,干不了重活累活,无力打理家里的地,只好流转出去,过日子就靠吃低保和残疾人补贴,年收入不过4000元。转变发生在去年底——济南市政府出资在村里建起50千瓦的光伏电站后,一年能创造6万元左右的发电收益,惠及全村180多人。江广路也终于有了份像样的工作:每周擦拭一次光伏电板,一年工钱有3000多元,再加上电站收益分配向贫困户倾斜,他终于脱了贫!
去年8月,济南市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首批288个村级光伏电站开建,到去年底,全部建成并网发电。村级电站使用村集体的未利用地建设,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优先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还能作为村集体扶贫资金使用。“村集体有了钱,大家伙可以挖口水井,种些经济作物,全村摘帽问题也不大啦。”皂火村村支书江广福高兴地说。
一块块闪亮的“蓝板板”,咋就能成贫困户们依赖的“金罐罐”?
“光伏发电是可持续的清洁能源,还具有安装使用便捷、规模可大可小等优点,能为贫困户快速创造稳定收入;电站就在老百姓身边,就近负责管理的贫困户也更有参与感。”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同志认为,光伏扶贫集产业扶贫、农村经济和清洁能源创新发展于一体,很好地适应了精准扶贫的现实需要。更值得称道的是,光伏扶贫重点采用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帮助那些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加资产性收入,让扶贫对象中最难脱贫的群体看到希望。
去年3月,随着国家能源局会同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光伏扶贫工程在全国全面推开。去年10月,首批共计516万千瓦的光伏扶贫项目启动,受益贫困户55万户。去年底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等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帮扶28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各地近年来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些光伏扶贫的有效模式。对这些模式,新能源司有关负责同志总结道:最简单的是户用式,即直接在老百姓的房顶上安装设备,建好后送给住户,收益归贫困户;在贫困村建设村级小电站更具有普遍性,单个电站规模在100—300千瓦;一些地区也在建设集中式电站,与设施农业结合,不仅能稳定获得发电收益用于扶贫,而且可以发展特色农业。
这两年,“光伏+”模式成为光伏扶贫的创新之举。比如“光伏+农业”“农光互补”,在建设集中式电站的同时发展农业,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也增加了农业产值,成为扶贫的有效助力方式。
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今年将持续组织光伏扶贫建设,预计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总规模将达800万千瓦左右。
FR: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