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创新获企业盛赞
随着全国首个100万千瓦光伏“领跑者”基地验收成果公布在即,记者一行4人来到大同实地调研采访。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国际”)工程建设部总经理方险峰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大同市政府对项目土地的协调力度,这么大的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前实现全部并网根本不可能。中电国际项目场区是遍布坟茔的‘风水宝地’,如果单凭企业一个个与村民协商迁坟事宜,三四百座坟,就此一项工作恐怕就得协调一年。”
“项目进展迅速真的要感谢大同市政府的统一协调管理。三峡负责的项目占地面积横跨2个乡镇10个行政村,东西方向跨度约5公里,南北跨度超过20公里,如果没有大同市政府统一与当地居民协调土地流转相关费用问题,项目的进展不可能这么快。”三峡新能源(左云)发电有限公司副值班长刘杰对记者说。
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山西省政府、大同市政府坚持做创新服务型政府,在大同光伏“领跑者”基地推进过程中发挥了非常显著的作用。
作为全国光伏“领跑者”项目建设基地规划、信息系统建设、综合验收以及后续评价方,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对大同市政府的工作高度认可。“大同市政府张韬、马安全,市发改委王明生等和其他部门的同志都是实干型的领导,很多问题都是他们亲自协调。比如土地、环保等重大问题,都是市里统一协调,为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扫清了障碍。”
“大同市各级部门对项目的重视程度,他们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为企业、为项目创新服务的理念,在全国其他基地项目几乎难以复制。”易跃春颇有感触地说。
思路创新赢得多方支持
早在2013年,大同开展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之时,就已经为转型发展谋篇布局,发展光伏产业是最初的想法。直到国家能源局在2014年10月9日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选择太阳能资源丰富、未利用土地面积大、电网送出条件好的地区,编制大型光伏电站基地建设规划。此时,大同市政府才在发展光伏产业方面坚定了信念。
在采煤沉陷区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大胆设想出来之后,大同市发改委找到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煤科总院”)的专家进行调研和论证,专家组调研认为采煤沉陷区发展光伏项目基地是可行的。为了防止沉陷,可以在变电站等实施加固措施和沉降监控措施,这样有毫米级的沉降都能及时发现。
尽管如此,项目论证初期还是饱受质疑。“当时太原市经信委的一位处长在一次座谈会上指责在采煤沉陷区发展光伏基地是瞎胡闹,将来要承担规划责任。”大同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明生回忆说,“大同煤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系和石炭二叠系,是典型的双系煤田。由于煤层上覆岩层中存在巨厚而坚硬的砂岩和沙砾岩,岩层整体性好,抗压、抗拉和抗弯强度大,在下方煤层开采后不易垮落,其特点主要为裂缝发育型缓慢沉陷和无裂缝缓慢沉陷,发展光伏电站并不是不可能的。”那位处长听到如此的专业解释,终于无话可说。
激烈的争论和质疑并不能阻止大同发展的脚步,人心不稳、尸位素餐才是推进项目的最大障碍。
2015年8月,张吉福从北京平谷区区委书记调任大同市委书记。在完成稳定局势、整顿吏治、净化官场生态任务的同时,张吉福的目光始终盯住大同的发展和转型——稳步推进煤都向绿都进化的发展战略。
张吉福多次强调说,要用创新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地呵护好“大同蓝”这张亮丽名片,不断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屏障,实现生态产业在经营中发展、在利用中发展、在服务中发展,真正把绿色大同的名片打响。
有了张吉福这样的领导带队,大同市委、市政府涌现出一批敢挑重担又能挑重担的干部。张韬、马安全、王明生、马全顺等多位部门负责人为大同“领跑者”项目勇挑重担,敢冒风险。
“首个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在大同顺利实施,是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司高瞻远瞩、全面细致指导的结果,最应该感谢的是国家能源局和山西省各级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大同市副市长马安全作为“领跑者”项目的实践者对此满怀感激,“项目的成功凝聚着国家能源局、山西省发改委等各级领导的心血,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2015年6月19日,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准了在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建立光伏“领跑者”基地,山西省发改委第一时间把文件下发到地方发改委,省政府作为指导单位,充分放权给地方政府,管放结合的模式,让地方政府在光伏“领跑者”项目的实际运作过程中避免了事事请示汇报、样样等省里批准的麻烦。
“省级发改委不应该盯着具体项目,而应该立足当地资源,顺应国家政策,提前做好谋划和服务,推动地方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山西省发改委新能源办主任程志刚对记者说,“要响应中央简政放权的号召,充分授权给地方政府,充分相信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让行政效率获得大幅提高。”
首个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同时也得到了国家林业局、山西省林业厅等多个部门的支持。“林光一体”模式是大同市发改委和大同林业局提出的方案,在向国家林业局请示后,山西省林业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规划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其发展光伏电站。该文件解决了大同“领跑者”项目用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