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扶贫效果有目共睹,电价政策却隐忧难除。
当电价调整节点“6·30”再度逼近,光伏扶贫电站也卷入了一场抢装大潮。
近日,河北省扶贫办及发改委、陕西省延安市发改委相继印发《关于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百日会战”的通知》、《关于督促加快光伏扶贫项目进展的通知》,“紧盯时间节点”,“为保证电站效益最大化,各项目单位务必加快建设进度”,“月督促”、“月通报”、“集中会战”,言辞亢奋,鞭打快牛。
“抢工期”在光伏行业早已不是新鲜事。但事实上,加班加点抢的不仅仅是“工期”,而是其背后的“高电价”。换言之——“抢钱”。
去年10月17日,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正式确定。两个月后,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调整通知下达,2017年6月30日前未能投运的光伏电站将全部执行新的上网电价,每度电下调0.13元。而且,今后光伏上网电价的调整周期将是每年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扶贫的公益项目也避不开电价下调的“紧箍咒”。以济南市50千瓦的村级电站计算,一个扶贫电站的电费收益每年将因此减少7000元以上,与当地至少两户贫困户全年的收入相当。
收益降低已是大限将至、板上钉钉,大干快上就显得理所应当、底气更足。电价年年降,早建多拿钱。
但欲速往往不达。在一份份扶贫电站建设要“加快推进”的通知中,对工程质量也都做出了相应要求:要“高标准完成”,要“提进度、保质量”。政策制定方也在平衡着“快”与“好”的微妙关系。扶贫电站能够成为精品工程固然令人欣慰,然而,如果为了“赶时间”,强行“超车”,工程质量下降的风险又该如何控制?“加快建设”有文件,“保证质量”谁督责?若治愈赶工期导致的工程质量“后遗症”,需花费大量物力财力,那抢来的高电价是否得不偿失?
诚然,电价下调的背后是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本降低。经过多年发展,无论是装机容量还是以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规模来衡量,我国光伏行业都已经跃居世界首位。“十二五”期间,我国光伏电站系统成本已降至约7元/瓦,光伏发电成本总体降幅超过60%。市场活跃,成本下行,电价走低,本是幸事。
但同时,光伏扶贫的特殊使命和公益属性却不容忽视。与资本的蜂拥而入相比,支撑扶贫电站平稳上马的是政府扶贫资金;与多元资产在握的业主相比,扶贫电站多归属于还在贫困线边缘挣扎的村集体和贫困户。作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的光伏扶贫,背负的是“十三五”期间16个省、471个县、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3000元/户的增收任务。
脱贫攻坚该不该有“绿色通道”?扶贫电站能否有个“地板价”?消灭贫困的公益事业与追逐利益的商业行为能否“区别对待”?
事实上,目前在电站指标下达的过程中已经为光伏扶贫电站划定了“特区”,即一般商业性电站不得占用扶贫电站的建设指标。既然“身份甄别”工作已在推进,电价政策“因人而异”的基础已经建立。在财政资金可负担的范围内,扶贫电价的调整周期能否适当延长?电价下调的幅度能否相对减小?毕竟,赋予扶贫电站相对稳定的电价政策才能筑牢扶贫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才能让贫困早日远离不堪重负的百姓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