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沭阳县经济薄弱村光伏电站项目(二期)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2017072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经济薄弱村光伏电站项目(二期)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工期:60日历天/标段(包含中标方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设备安装并网调试、材料采购、电价补贴等全过程业务。)
3、质 保 期:1年系统质保、5年辅材质保、20年组件质保。
4、本项目一标段预算价为420万元;二标段预算价为420万元,高于此预算价作废标处理。
四、本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5个乡镇7个村
(1)东小店谢圩村;
(2)马厂镇老王圩村;
(3)马厂镇青春村;
(4)钱集镇槽坊村;
(5)张圩乡老严荡村;
(6)张圩乡引河村;
(7)陇集镇李徐村。
二标段:5个乡镇7个村
(1)官墩乡先锋村;
(2)韩山镇石平村;
(3)湖东村新钱村;
(4)龙庙镇仲湾村;
(5)万匹乡大房村;
(6)吴集镇范赵村;
(7)西圩乡前庄村。
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但不可以兼中。
(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投标人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三)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或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五)投标人应具有经沭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分达到65分及以上。以提供经沭阳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注:(1)企业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有效期 1 年。
(六)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实施。
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1日 ——2017年5月17日17时前;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七、开标时间: 2017年5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 陈 涛 电话: 0312-2664462
手机:13131255793
邮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