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JB-17-0508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召县分布式光伏扶贫建设项目(二期)
1.2项目地点:南召县境内。
1.3招标编号:HNJB-17-0508
1.4规模:在全县3个乡镇,采用学校、村部等公共屋顶及部分贫困户屋顶建设户用分布式以及建设地面村级电站。
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1.6工期要求:施工标段:45日历天,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1.7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须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太阳能光伏发电主要设备(光伏电池板、逆变器其中之一)生产企业,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相关体系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体系认证包括: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组件、逆变器部分产品认证包括:CE或TUV或UL或CQC;检测报告包括:第三方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2014年1月以来实施过同类项目(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原件)。
②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派驻的施工组织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不需提供本条要求的证件)。
③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报名期间出具为有效)。
④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被选为中标企业将负责运营维护20年及以上(开标后中标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具体事项,投标人若不响应该要求,投标则按废标处理)。
监理标段: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④投标人2014年以来从事过机电或光伏项目的监理业务(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⑤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报名期间出具为有效)。
2.2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开具日期在项目招标报名期间)。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3.2报名时携带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