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光伏扶贫的“安仁模式”

来源:中国网发布时间:2017-05-05 09:49:03

索比光伏网讯:近年来,安仁县作为湖南省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以精准脱贫为总揽,以产业扶贫为抓手,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光伏扶贫产业,将全县80个贫困村中的78个贫困村(除金紫仙镇福星村、永乐江镇高陂村单独建设在当地外)的光伏发电项目集中建设在一处,集中生产经营,建成后发电所产生的收益平均分配给贫困村,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整合资源 劣势变优势

安仁县渡口乡石脚村是一个典型的贫困村,距安仁县城16公里,该村地势低平,有大面积连片的的裸岩荒地无法耕种,特色农业产业难以发展。但如果在此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则可以有效利用闲置山地资源和丹霞地貌光照强优势,节约大量农业用地,发挥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把劣势资源向优势资源转变。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安仁县领导班子整合了全县78个贫困村的光伏项目资金,在石脚村的裸岩荒地选择最佳位置,集中建设光伏发电站。该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4650KW,是湖南省最大的集中式光伏扶贫发电站,总投资4000万元左右,占地面积200亩。5月底项目可全部竣工、并网发电。预计年发电514.8万KW,收入504.5万元,原本看似价值不大的劣势资源将一举转变为优势资源。

因地制宜 向“稳定长久性造血”转变

为了建设好光伏发电项目,安仁县主动“走出去”,到江苏响水县学习考察,借鉴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安仁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为方便后期运营管理,安仁县还成立了光伏扶贫有限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利益联结机制,对分散式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实行统一管理,贫困村按股份红,节约运营成本,使扶贫成效持久化、最大化。一方面,贫困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安仁县现有未脱贫的贫困村,大多数村集体年收入达不到4万元,且自身造血功能不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78个贫困村每年各村收入可达6.2元以上,扣除贷款2.2万元,各村集体纯收入每年达到4万元以上,达到或超过贫困村退出标准。另一方面,部分贫困户可获得稳定收入。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运营管理,同时也需要聘用相关工作人员,可解决当地部分贫困户就业,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

转变思想 多渠道融资助发展

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是安仁县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将其纳入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对乡镇、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2016年扶贫工作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扶贫政策规定,加强光伏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加强对光伏扶贫相关政策、项目建设动态、实施效果等方面的宣传推广,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光伏扶贫工程,引导广大贫困户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并参与光伏扶贫工程,形成上下联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发展光伏扶贫产业,除了国家政策性投资,还需多渠道融资。在这方面,安仁县畅通渠道,变单一政策性投资为多渠道融资。一是畅通投融资渠道。积极协调争取农业发展银行、国开行、农行、农商行等金融机构为安仁县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优惠贷款2400万元,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度下浮;鼓励其它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二是畅通补贴资金发放渠道。安仁县供电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资金790万元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三畅通企业参与渠道。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通过表彰积极参与企业,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出台适当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开展规模化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参与企业的经济利益。

积极融合乡村旅游 向产业深度发展

安仁县将光伏扶贫项目列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和二十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在县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扶贫和乡村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渡口乡石脚村集中式光伏发电站紧靠渡口乡丹霞旅游景区,该项目利用山地优势,结合旅游开发,集中连片建设,新修了1.5公里长简易公路,改造升级了配套电网,既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成为拉动安仁丹霞景区旅游的一道生态风景线,促进了项目所在地乡村旅游和其他产业发展。同时,受益的贫困村利用所得集体收入,大力发展其他特色产业,打造村集体经济的新增长点,实现产业单一发展转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原标题:湖南省安仁县光伏扶贫产业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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