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包头土右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M020-XHLRGFZJZX-2017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方联合电力包头土右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工程地点:包头市土右旗公山湾村。
工期:满足甲方要求。
2、招标范围:
北方联合电力包头土右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及全过程工程结算(含甲方临时委托工程),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根据需要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管理概算,协助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招投标工作、配合审计和竣工决算等相关工作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关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范围内;
5、具有近三年3近年内(2014年至2016年)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20MW等级光伏工程3个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合同;
6、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5年以上同类工程建设的造价咨询服务经验,至少参加过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1、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5.1时间: 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1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节假日休息)
5.2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证明(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关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范围内;
(7)具有近三年3近年内(2014年至2016年)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20MW等级光伏工程3个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合同。
(8)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5年以上同类工程建设的造价咨询服务经验,至少参加过类似本工程性质及规模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