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撤销奥巴马政府“清洁能源计划”
《气候行动方案》则严格限制发电厂的碳排放量,降低联邦政府的碳排放污染及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研发投资等。上述消息传播到国内,引发关于清洁能源及我国的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是否正确的讨论。上述讨论与解读一方面曲解了美国能源政策的实质,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内有关人士在能源政策上缺乏战略定力的客观事实。
中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是从能源的供给方寻找突破,通过优化传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或新能源的比例配置,达到新的能源供需模式。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公布的数据,预计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15%和20%;到2020年,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2.8亿吨标准煤;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因此,我们不难看出,中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趋势就是要提高可再生能源或新能源的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
中美“可再生能源”处于不同发展阶段
首先,美国“可再生能源”在其能源结构中整体占比较高,而中国“可再生能源”尚处于起步阶段。
美国“可持续能源商业委员会”(BCSE)曾在《美国可持续能源》杂志上发表报告称,自2008年以来,美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增加3倍。截止2016年底,美国境内由风能、太阳能[股评]、生物质能及地热等可再生资源构成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达创纪录的141千兆瓦。与此同时,美国传统能源占比不断降低。2016年底,煤炭能源占比已从原先的50%下降到30%。
2015年,中国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为4.36亿吨标准煤,仅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0.1%。2016年一季度,中国火电装机容量高达10亿千瓦。截止2016年底,火电在整个电力供应中的占比依然高达60%,这与美国煤炭30%的占比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中国的能源结构与美国存在明显差异,可再生能源尚存较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