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与民生改善密不可分,做好贫困地区能源发展是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加快发展,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既是重要经济工作,也是重要政治任务,关乎经济发展,关系民生福祉。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文简称《规划》)提出要坚持能源发展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精准实施能源扶贫工程,并将“惠民利民,实现能源共享发展”作为我国“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
能源扶贫为啥要精准
我国能源扶贫由来已久,能源企业一直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口帮扶,定点扶贫,并取得了一定效果,电力“上山下乡”就基本消灭了“无电村”,全面解决了“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但是,以前的能源扶贫大多为资金扶贫和物质扶贫,扶贫资金和物质如“天女散花”,见者有份。久而久之,一些贫困地区、群众对扶贫资金和物质产生依赖,造成了“以贫为荣”的精神贫困,导致了“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情况,部分地区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贫困情况反复出现,脱贫进展异常艰难。
因此,能源扶贫一定要精准摸清贫困底数,一定要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目前我国已经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基本摸清了农村贫困对象,搞清了贫困户的贫困状况、贫困类型以及分布情况。《规划》明确了农网改造和光伏扶贫工程的扶贫对象,让能源扶贫工程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精准对应,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分布制定扶贫政策、确定扶贫项目规模,变“大水漫灌”为“滴灌”,避免出现“扶假贫”、“被脱贫”和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我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虽然都存在能源基础设施薄弱、能源服务水平低的问题,但由于我国国土面积辽阔,地区不同,在贫困问题上的差异也较大,因此能源扶贫还要充分考虑差异,精准施策,防止分散政策的“注意力”。扶贫政策要因地制宜、因户而异、因人而异,要分析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致贫的原因、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结合实际,想办法谋出路,实现脱贫攻坚的精准性。
能源扶贫应如何去扶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因此能源扶贫应从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保障式扶贫,应以产业扶贫为突破口,调整完善能源开发收益分配机制,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繁荣,使贫困群众能够长期稳定增收,拔掉穷根、摘掉穷帽,摆脱贫困。《规划》提出要着力完善居民用能基础设施,精准实施能源扶贫工程,切实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多管齐下,形成合力,以实现全民共享能源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