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备案企业供电公司不予受理、项目不予补贴 浙江嘉善首设分布式光伏准入门槛

来源:嘉善县发改局发布时间:2017-03-29 10:14:31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16年10月1日,我县印发了《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善政发〔2016〕132号,对居民家庭光伏建设作出了鼓励政策和资金补助方面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建设管理和市场秩序,现就加强居民家庭光伏建设管理通知如下:

一、按照“多规合一”的原则,“十三五”期间我县居民家庭光伏建设要根据《嘉善县村庄布点总体规划》“1+X”布点模式进行有序建设,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县总体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要有序推进居民家庭光伏建设,优先在已建成的城镇新社区和农村新社区开展集中式开发建设,集聚区开发数量应达到相应规模,不鼓励在集中布点之外的分散自然村落进行开发。同时,为确保电网安全,集中式居民家庭光伏应在供电公司项目前期咨询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开展居民家庭光伏建设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符合有关要求。各镇(街道)可自行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在本镇(街道)区域内实施居民家庭光伏集中开发建设(建议每个镇、街道控制在3-5家)。光伏企业凭与镇(街道)签订的意向书,向发改部门申请备案,并向供电部门申请并网登记。后续安装补贴按备案情况进行拨付,未经备案的企业建设家庭屋顶光伏工程不享受县级财政补贴政策。

四、以市场化推进为主,通过全款出资、商业贷款、出让屋顶、合同管理等建设模式,推动镇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新农村建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建设家庭光伏发电系统。

五、居民家庭光伏电站建设应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原则,保证建筑美观。积极引导业主优化屋顶布局,既要有利于光伏组件安装,又要在形状、色彩等方面同建筑风格协调统一。鼓励光伏产品生产商开发符合家庭屋顶特色的光伏产品。

六、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增居民家庭光伏建设按新规定执行,具体以供电部门项目登记时间为准。

(此页无正文)

居民家庭光伏代建企业准入及备案要求

为加强居民家庭光伏建设企业管理,保障居民家庭光伏安装质量及后期维保,现针对嘉善县范围内开展居民家庭光伏建设业务的企业,采取备案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服务及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以上,企业需注册在嘉兴市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2、光伏建设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租房合同)

3、光伏建设企业提供企业10人以上的社保证明,分公司按总公司为准。

4、光伏建设企业提供2人以上电工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具备企业社保证明)

5、光伏建设企业提供5人以上《太阳能利用工》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光伏建设企业提供的太阳能组件必须为A级品且多晶不低于260瓦/块,单晶不低于275瓦/块,并且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且达标的产品。(提供10年工艺质保和25年功率有限质保的生产企业质保证明原件)

7、光伏建设企业提供的并网逆变器必须是通过CQC国家光伏领跑者认证的产品,并且提供10年的质保承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厂家10年质保证明原件)

8、光伏建设企业提供的配电箱必须为成套配电箱,表箱材质要求使用不锈钢材质。箱内必须配备符合安全需求的闸刀、断路器、浪涌保护器、自复式过欠压保护器五大件,必须提供成套箱子的3C认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直流电缆采用光伏专用型,保障25年的抗紫外线老化。(提供生产企业25年质保证明原件)

10、光伏建设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且能向用户开具发票。(协议或合同内容需要包括:光伏组件提供10年工艺质保和25年功率有限质保;并网逆变器不低于10年的质保约定;不低于5年的一切意外险承保、因电站引起的房屋渗漏维修义务;运行维护约定,光伏安装公司需确保所安装点能确保电站运行期间的承重结构符合电站运行期间的负载要求等内容)

11、运维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与运维是同一单位不需要)

12、所有备案以乡镇为单位,如存在跨乡镇建设,需再次备案。建议每个镇(街道)开展建设业务的企业控制在3-5家。

 

所有企业在开展居民家庭光伏安装业务前,须凭与镇(街道)签订的意向书,在县发改局进行备案。企业未备案开展业务的,供电公司不予受理;由未备案企业安装的居民光伏项目不享受县级安装补贴。


嘉善县居民家庭光伏企业备案表

填写说明:

(一)安装及运维企业:以项目所在地工商局注册证书名称为准,请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

(二)施工安装点:具体到所在村、社区;

(三)投资模式:基本投资模式有农户全额自投、农户全额贷款、农户出租屋顶;

(四)产品关联或授权生产企业:以工商局注册证书名称为准,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嘉兴市范围内生产商优先;

 

(五)填写本表后须附与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的《居民光伏建设施工运维质量、安全承诺书》。

嘉善县居民家庭光伏建设施工运维质量、安全

承诺书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送:市发改委、县府办、县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 3月22日印发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泰安市自来水公司稳步推进光伏改造项目来源:泰岳水务集团 发布时间:2026-09-20 14:04:42

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依托水厂沉淀池屋顶等闲置空间,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改造项目。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与运维,实现企业“零投入、专业化、长效化”绿色转型。施工全程严守安全生产和供水保障底线,通过错峰作业、闭环管控等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与正常供水同步进行,未影响市民用水。截至2026年8月,泉河、山口、徂汶三座水厂光伏系统全部并网运行,总装机容量1728.18千瓦,年均发电约219万度,可节约电费52.5万元,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265吨、节约标准煤876吨。项目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显著提升水厂能源自给率,是该公司构建绿色供水体系、履行国企社会责任的重要实践。

晶澳智慧能源助力成都天域智谷2.0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来源:晶澳智慧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09:59:26

9月15日,晶澳智慧能源承建的成都天域智谷2.08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项目覆盖园区5个厂房屋顶,年均发电209.29万度,年减碳1724.56吨,助力“医疗大健康+智能制造”产业园绿色转型,为成都能源结构优化提供可复制样板。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26-09-11 10:37:33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是企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150kW光伏电站、50kWh储能系统及20台智能充电桩,优先满足厂区用电与职工通勤充电需求,富余绿电经储能调峰后提升就地消纳能力。项目由三沃机电党总支统筹实施,创新推行“党建+绿色能源”融合机制,将党组织建在一线,组织党员骨干全程参与前期筹备、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强化组织共建与协同攻坚。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先行样板,该项目旨在打通技术路径、优化运营模式、锤炼专业队伍,为“十五五”时期规模化布局新能源产业夯实基础,同时切实解决职工充电难、续航焦虑等民生关切,实现企业发展、能源转型与职工福祉的有机统一。(198字)

安徽蚌埠市第一批19个超期未并网项目拟被清理来源:蚌埠市淮上区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6-09-11 08:44:44

安徽蚌埠市淮上区发改委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公告,拟清理第一批共19个超期未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凡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须予以清理。本次公示项目均截至2026年7月1日已满12个月仍未并网,且均已取得接入意见。公示期为9月10日至17日,期间可提出异议;期满后将正式终止其业务流程。此外,蚌埠市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低压(380V)项目,接入意见满6个月未建成即启动清理;对高压(10kV及以上)项目,则以满12个月为清理时限,后续按月分批推进。

京能国际北京平谷峪口镇燕谷0.7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备案来源:京能国际 发布时间:2026-09-10 09:31:07

京能国际北京平谷峪口镇燕谷0.7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于9月8日完成备案,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70万千瓦时,年减碳636吨,助力首都能源结构优化与“双碳”目标实现。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优选启动来源: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21:3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式启动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批次开发主体优选工作。本次优选面向第一批次优选后剩余的分布式光伏指标,总规模为5万千瓦中未分配部分,不涉及分散式风电。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竞争原则,重点考察申报企业的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合理性及建设保障措施等维度,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推荐开发主体。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信用、环保、土地、能耗等政策要求,承诺按期完成备案与投产(备案3个月内、投产12个月内),并接受全过程监管与数据报送。申报材料须于9月14日上午提交至康巴什区政府指定地点。(199字)

广东:1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获碳普惠减排量备案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6-09-07 09:01:42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批准广东金鹿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1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备案。这些项目均符合《广东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修订版)》的技术与管理要求,经审核确认具备核证减排资格。备案后的减排量已通过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各项目业主。通知要求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减排量登记、管理等职责,并在执行中及时反馈问题。此举标志着广东省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普惠机制建设,强化可再生能源减排价值认定与转化。(198字)

安徽芜湖市南陵县:9类情形禁止建设分布式光伏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7 08:59:46

《南陵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是安徽芜湖市南陵县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保障安全与质量而出台的综合性管理文件。文件明确禁止在九类情形下建设分布式光伏,包括存在结构隐患或属砖木/土坯结构的建筑、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环境周边、交通干线控制范围内、生态与文化保护区域、不符合市容规定的临街建筑、违法建筑、已列入拆迁范围房屋等。指引还系统规范了项目选址、备案、建设、验收和运维全流程,强调合法用地、电网承载能力适配、资质合规、安装高度与安全距离等技术要求,并细化发改、住建、自规、电力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联合监管与验收机制。该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