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河县一光伏项目建在自然保护区?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28 14:14:59

针对当前各地纷纷上马的各类光伏项目,国家林业局和工信部都曾专门发文强调,各类自然保护区为光伏项目禁止建设区域。然而,本报近日却接到安徽省五河县申集镇村民举报称,当地一个光伏发电项目建到了自然保护区里。

看着满地的芦苇根茎,当地群众十分痛心。本报记者陆杨

为核实群众举报真伪,记者3月23日赶往当地进行采访。
  湖面施工引发村民担忧
  沱湖是皖北地区最大的淡水湖泊,在五河县境内呈南北分布。由于沱湖水质好、水资源丰富、物种广博,我省曾在2000年时在此建立了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申集镇泗河村、于张村位于沱湖北端,两村被沱湖一处较窄的湖湾隔开。近日,两村村民反映,当地从去年开始进驻了一支施工队,在沱湖湖面上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村民说,原本芦苇丛丛、水鸟纷飞的湖面已经面目全非。
  “我们这是湿地,也是省级自然保护区,怎能随便破坏呢? ”于张村村民骆先生表示,他们当地树立着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上面写着,这里属于省级自然保护区。
  村民担心,一旦在沱湖上建起光伏发电项目,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将会遭到破坏。“施工已经破坏了芦苇水草,以后太阳能板也会挡住阳光,湖里的鱼虾遭了秧,水鸟也没有食物了。 ”有村民表示,这将是毁灭性的灾难。
  建设现场难觅水草踪影
  采访当天,记者首先来到了于张村光伏项目施工现场。由于是中午,两台挖掘机停在湖边,没有施工,而在湖面上,记者看到一台抽水机仍在工作,轰隆作响。
  记者注意到,尚未施工的一侧湖面上长满了芦苇水草,而正在施工的湖面早已不见芦苇踪影,湖水也已浑浊不堪,湖边的淤泥里随处可见芦苇根茎。 “芦苇被施工队连根破坏,以后再难长出来了。 ”陪同采访的村民忧心说道。


  随后,记者来到了泗河村现场。较之于于张村,这里去年已经开始施工,也因此,大片湖面不见芦苇,唯独湖岸上堆积着大量死掉的芦苇根。一些湖面上已经被安装上了水泥柱。
  “往年春天,芦苇已经开始发新芽了,现在一片死气沉沉。 ”泗河村村民李先生说,芦苇已经存在数十年,是鱼虾和鸟类的天然家园,不知政府为何要在此施工。
  李先生说,当地有800亩的湖面会被建上光伏发电设施。而记者在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看到,这一名为“爱康新能源五河申集一期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占地面积达到了106666㎡,约为1599亩。
  部门回应只是一般湿地
  那么,这一光伏项目占地是不是真如村民所说,是在自然保护区内?如此大规模建设,有没有经过环评审批?对湿地资源负有监管责任的林业部门又是否知情呢?
  记者首先来到了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在这里,记者看到了一份由该处和安师大生命科学学院联合编制的保护区总体规划 (2010-2025年)。对照这本装订成册的规划,记者发现,光伏项目就位于沱湖自然保护区之内。
  但对此,该处一位杨姓工作人员表示,此规划不是正式规划。该处副主任郑伟也表示,依据他最新掌握的资料,施工现场并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只是湿地。 ”
  五河县林业局林业中心负责人陈美功对记者表示,湿地按照重要程度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正在施工的地方不是自然保护区,只是一般湿地,可以进行光伏建设试点。

群众质疑 新项目怎用老规划
  当日下午,五河县环保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已经通过了环评。同时他还称,光伏项目并不在保护区范围内。
  随后,他拿出了一份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记者之前看到的厚厚的一本规划不同,这份规划薄了很多,而且时间跨度为2002-2015年。显然,此规划已经过期2年。但据此规划,光伏项目的确不在自然保护区内。
  为何保护区范围不是以最新版本而是以一份失效的规划为准呢?上述负责人没有做出解释,只是表示,最新的规划正在制定中。
  明明有一份2010年才制定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规划,为了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却依据过期的规划,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疑虑。
  即便不是自然保护区,只是一般湿地,也不能破坏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林业局的 《湿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在湿地内一律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 “项目大规模施工,把我们这里的芦苇连根除掉了,野生动物在哪里栖息? ”村民痛心质疑道。
  昨日发稿前,记者将此事通报给了林业厅下属的省湿地保护中心,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湿地保护的角度出发,他们不支持在湿地范围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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