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监管[2017]49号 关于开展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试点工作的复函
来源:智汇光伏发布时间:2017-02-21 23:59:59 根据电改的进程:目前各省的电力交易都是“期货”交易,即根据计划进行交易;如今,“现货”交易正式开启,而且,是从“可再生能源”开始试点。
2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试点工作的复函》,根据改为文件:
可再生能源可以进行跨省的现货交易!
目前,“先期开展西北、四川等水电、风电、
光伏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试点”。这一举措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西北的弃风、弃光、弃水问题。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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