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原因,“弃光”现象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光照条件较好且空间成本很低,是光伏电站建设的理想场所,但这些地区的水电和火电成本更低,而且电力消纳能力远远不足。
政府为扶持上游发电装备制造业发展,大力支持下游电站建设以开拓国内市场。为追求政绩,地方政府在项目建设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使得电站建设一时过剩。
“一边建设,一边又不用。说白了就是为了那点补贴。由于光伏发电补贴一度采用‘事前补贴’的方式,而不是‘度电补贴’,电站一旦建设完成,不经并网也能拿到补贴,企业没有发电量等考核压力,这也就致大量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后处于闲置状态。”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
“骗补只是一方面,目前对于新能源的发展来说,都是以政策导向型为主,而并非市场驱动型。很多风电场建好之后并不被重视,而且和传统的火电存在利益冲突。而且风、光电的电价贵,不稳定。电网不完善,无法外输,这也就造成资源浪费。”品牌中国战略规划院副秘书长刘如君告诉记者。
电力需求放缓也是造成新能源闲置的一个因素,前几年因为电力需求增长较快,新能源与常规能源都可以得到有效利用。现在电力需求放缓,新能源装机量仍然很高,新的用电市场根本支撑不了这么大的增长。同时,为了赶上国家政策享受较高电价,2015年底出现了大量的突击抢装,直接造成2016年窝电现象的直接上升。
在我国整体能源需求放缓、风电装机过剩的情况下,风电、火电、水电都要抢占发电空间,竞争将十分激烈。
除此之外,我国跨区输电能力和消纳机制的滞后性也是造成新能源浪费的主要原因。各方对是否应同步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和实现跨区消纳存在不同认知,致使跨区输电能力和消纳机制滞后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一些地方的调峰能力很弱,而电路建设又严重不足,电网送出能力有限,电网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区域受网架约束影响消纳。一旦电能输送不出去,那就只能‘趴窝’了。这些问题从开始发展新能源就已经存在。但在这几年,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以至于产生了恶性循环。”中华天福经济发展总公司经理刘秉中告诉记者。
在业界看来,要解决“边需边弃”的矛盾,需要依靠技术进步,包括并网技术、储能技术、高效能发电技术,进一步降低系统集成成本,同时亟需完善并网标准。更重要的是,政府应加快输配电网络的建设进程,以适应目前新能源应用的建设速度。
加强消纳方为出路
新能源再好,如果不用,放在那也是资源浪费。解决弃风弃光的最直接办法就是如何将这些能源消化掉。
针对这一问题,《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解决思路,一是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跨省区消纳;二是高度重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不断增强系统灵活性、适应性;三是开展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建立弃风率预警考核机制等,加强对风电调度运行和消纳情况的监管。
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中,已经提出贴近需求和就近消纳原则,大力促进风电光伏的就近消纳和分布式、分散化发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目前也已表示,将会出台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储能发展的价格促进政策,让补贴从建设向利用领域进行转变。
有分析指出,要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有序开发风电光电。光伏方面,要更加鼓励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推进户用屋顶光伏电站;风电则要加快攻克技术瓶颈,推动成本下降,从远离负荷中心的“三北”地区转移到中东部地区“上山下海”。
2016年初,国家能源局叫停了甘肃、内蒙古、新疆等“三北”省区新增新能源项目,近期出台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布局上将风电开发主战场从“三北”地区调整到了消纳能力好的中东部和南方区。这也为“三北”地区预留更大的消纳空间。
与此同时,国家对于各级政府和企业在新能源发展方面也明确了责任。李仰哲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导向的管理体系,主要是明确各级政府及主要能源企业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的责任,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为导向的能源发展指标考核体系。
有专家建议,国家要提高上游发电装备制造产业的准入门槛,杜绝低效率产品产出,更要提高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监督水平,通过与补贴挂钩,对电站建设企业及地方政府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规范项目建设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新能源发展虽然遇到了困难,但从全球新能源发展历程来看,“弃风”、“弃光”现象在欧美国家也未能避免。“在能源革命的背景下,推动新能源的发展是符合历史趋势的。调节能源结构,从而实现能源换挡。新能源在当前发展过程中确实遇到了问题,困难是暂时的,国家正在积极想办法解决。不能因存在问题就将新能源全盘否定。”刘如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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