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禾表示,2017年目标将台湾海内外的案厂持有量提升到200MW;其在海外发展的经验也可作为同业借镜。
朔禾与另一国际浆料厂贺利氏(Heraeus)在台湾缠讼浆料专利权已近两年,且中间判决结果失利。双方发生争议的专利关于一种利用导电浆形成电池电极的方式,这种技术可让烧结温度的控制需求降低,同时避免电池衬底被烧穿。
虽然上述诉讼仍未有最后结论,但硕禾与母公司国硕在其他领域已展开布局,例如电站事业、金刚线等,可望分散浆料事业的风险。
海外电站事业收益丰,今年要继续扩张
硕禾的太阳能发电站主要分布于日本、菲律宾、中国大陆与台湾,其中又以日本的规模最多,在福岛、千叶、广岛、福冈共拥有近100MW案厂。母公司国硕在菲律宾则持有50MW的案厂量。
国硕与硕禾的海外电站将陆续转由另一子公司禾迅持有。根据集邦咨询新能源研究中心EnergyTrend取得的了解,禾迅有上市计划,目前正在寻找投资人,让股本扩充。
由于较早投入日本市场,利润较丰,硕禾估计,日本案场每年约能挹注公司近新台币5亿元的营收。加上台湾与菲律宾的案厂,电站事业预计2017年将可为硕禾带来7~8亿新台币的收入。
硕禾指出,日本太阳能案场的开发计划预计在2017年会进入稳定期。一方面是先前持有的案子已陆续完工投运,未来将以运营为主;另一方面则是限电问题。
日本在2014年下半年时出现地区电力公司(如:九州电力公司等)拒绝太阳能系统并网的现象,主因是并入规模太大,电网无法消纳;其次则是售电补贴发放的问题。日本政府为此在2015年推出每年固定收购时数方案,由电力公司决定每年的收购时数,超过时数所发的电将不予收购。这样的问题与中国大陆西北部的弃光限电现象如出一辙。
硕禾对此表示,日本政府已要求正在申请并网的案厂持有者预缴并网费,以确保如期并网,未如期并网者将没收预缴费用。这样的措施将有助电力公司安排电网空间,也能排除迟迟未完工的电站所占有的并网容量。
由于日本市场已经走向收敛,硕禾也重新调整电站事业的焦点。除在日本将继续持有约100MW的资产之外,今年希望在台湾也能将开发量提高到100MW。目前,硕禾在台湾的案厂量约为10MW,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硕禾也估计,若今年可顺利达成持有200MW的案厂,则2018年起,每年电站事业将可提供公司营收新台币13~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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