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在印发的《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在国家确定的四川省甘孜、阿坝、凉山三州31个县的2494个建档贫困村,以整体推进的方式,合理建设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确保每年每人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
为了破解光伏扶贫融资难的问题,《意见》要求:由县级政府统筹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以及各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组建或指定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代表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光伏扶贫电站投资或组织实施光伏扶贫电站开发。
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