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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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汇创贵金属新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华州分公司在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瓜坡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新建年产500吨光伏银浆用银粉项目,已于2026年2月完成备案,7月27日进入环境影响评价阶段。项目总投资8436.21万元,占地约3000平方米,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类。建设内容包括一条完整银粉生产线,配备反应釜、离心机、粉体分级与烘干等设备,并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工艺以湿法还原为主,结合后处理工序,主要产出两类银粉:HC-01型50吨/年、HC-2A型450吨/年,全部用于光伏银浆制造。项目计划于2026年3月开工,目前环评审核已通过。(199字)
本文介绍了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西定乡两个新建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纳丙和纳翁光伏项目的环评受理情况。两项目均由华能新能源(勐海)有限公司建设,交流侧装机容量均为30MW,各设9个光伏方阵,采用650Wp单晶硅组件,并配套组串式逆变器、双绕组箱变及集电线路等系统。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光伏阵列、箱变系统、场内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约2.38亿元,其中纳丙项目投资1.1896亿元,纳翁项目投资1.1870亿元。两项目总工期均为12个月,计划于2026年8月同步开工,2027年8月底建成投产。(199字)
山西阳泉市能源局于7月28日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安全性与可控性。通知要求新建项目必须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即具备实时数据采集、状态监测、功率调节和远程控制能力,满足调度对数据范围、频率及有功功率指令执行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产权主体须按产权分界点加大改造投入,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逐步达到同等管控标准。所有并网分布式光伏须服从统一调度,逆变器须向电网企业开放至少一个数据接口,上传电压、电流、功率等关键运行参数;同时严禁擅自停运或调整涉网参数,确保向负荷或线路持续提供可靠电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河北省发改委近日下达2026年第一批绿电直连项目清单,共8个项目,配套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43.644万千瓦,覆盖石家庄、承德、张家口、保定、沧州、定州六地市。项目面向钢铁、矿业、氢能、化工及算力数据中心等多元高载能与新兴产业,含7个并网型和1个离网型示范项目。通知明确建设时限:全部项目须在批复后3年内建成投运,涉及存量负荷的须1年内开工;强调源荷同步规划、电网优化接入服务,并建立季度进展报送与全周期安全监管机制。冀北地区项目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前不得向公网反送电。此举旨在打造绿电直连示范样板,促进省内风光资源就近消纳,支撑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落实国家相关能源政策,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系统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文件聚焦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和出口企业三类存量用电场景,明确将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纳入绿电直连电源范围,并分阶段设定自发自用比例要求。同时,规定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直连距离管控标准,规范多元主体投资合作方式,建立自治区、市、县、园区四级联合申报评审机制及全周期动态监管体系。该政策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通过建设绿色电力专线直供通道,助力高耗能及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加快全区能源结构低碳转型。(198字)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供电试点建设工作,首批确定5个试点项目,重点面向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专线直供示范。试点依托省内绿电“三进”工程,探索电源与负荷端直接连接的新模式。文件厘清了属地发改部门、电网企业及试点企业的三方职责,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快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和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发电与用电企业签订长期绿电购售合同并完成交易备案;鼓励配置储能设施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能力。后续将按“成熟一家、启动一家”原则动态扩容试点范围,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绿色用能样板。(198字)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内蒙古康巴什区于2024年7月21日发布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公告,计划在辖区内建设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其中分散式风电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万千瓦。公告明确项目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最新政策要求,实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由康巴什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前期工作进展及多场景融合能力。申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不得存在已获规模但长期未建的情形。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管控:分布式光伏须在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备案、12个月内投产;分散式风电须6个月内完成核准、18个月内投产。建设须坚持“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原则,严控场址、规模及投资主体变更,严禁倒卖项目,并鼓励与乡村振兴、零碳园区等融合发展。(199字)
肥西县山南镇店阳新能源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总投资5.14亿元,租赁约2600亩塘口,配套建设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1603平方米的升压站(含综合楼、危废间、配电楼等四座建筑)。建成后预计年产值约3800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超200万元;每年可节约标煤约4.6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2.59万吨。为保障项目落地,山南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高效完成青苗摸排、地勘、租赁补偿协议签订及国资处置等前期工作,实现如期开工。后续将聚焦关键节点,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