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总体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增强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清洁替代水平。
其中太阳能领域,规划指出要坚持技术进步、降低成本、扩大市场、完善体系。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光伏+”多元化利用,促进光伏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三北”地区光伏电站建设,积极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化发展。建立弃光率预警考核机制,有效降低光伏电站弃光率。
2020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光伏电站4500万千瓦、光热发电500万千瓦,光伏发电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
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村地区太阳能、风能、小水电、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农村清洁用能,加快推进农村采暖电能替代。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小风电等小型能源设施,实现农村能源供应方式多元化,推进绿色能源乡村建设。
重点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FR: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