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看出,发电企业可以在拥有电源的基础上,参与增量配网的建设,但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建设直供电或介入配网专线;
一如电网公司可以在拥有输配电网架和售电业务的基础上,参与分布式电源、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微网的建设,但仍然不能拥有传统的发电资源。
这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两大主体是对等的。
这也就意味着,从广义上来说,出于对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的考虑,可以存在并将确实存在集发输配售于一身的市场主体,既可以拥有某种发电资源、又可以拥有电力传输线路、配电网,同时还能拥有售电商的身份。
这就是未来的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自画像。
纵观目前的市场竞争者,大多都已在暗自发力暗中角逐。
【作者是供职于某电网企业的小飞侠同学】
目前可以列举的竞争性业务主要覆盖以下几大板块:
传统电网延伸业务、综合能源业务、智慧用能业务、及部分拓展业务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竞争性售电、增量配网、微电网(含小水电、光伏、风电、冷热电三联供、储能、电动汽车等)、需求侧管理、工程建设运维、电力金融、行业咨询顾问等。
(一)竞争性售电方面
售电侧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前景广阔,各方主体都在紧锣密鼓地布局其中,竞争日趋白热化。这是竞争性业务的核心枢纽与重要基础,贸然进入可能会仅仅成为市场的探路者。
想在大浪淘沙中生存下来,必须“谋定而后动”。可以首先建立两到三个典型试点,接着在此基础上探索多种商业运作模式。
比如:
单一售电(仅参与客户打包代理,也是目前市场上最直接、常见的参与模式)
复合售电(在单一售电基础上许以电力领域内的多品类增值服务,如工程运维、节能环保、高品质电力提供等)
多元售电(在复合售电的基础上,提供多种能源的综合性服务,设置定制化套餐,并引入金融手段为客户做账期管理)等等
最终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择其一二,着重进行商业推广。
(二)增量配网方面
按105个增量配电网的试点初步推算,市场规模大约有1千亿。相比单纯售电行业的低准入,增量配网的玩家已经有所减少,但背景、实力却愈加雄厚,竞争也越发激烈。
这一块业务受到属地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的管制,需具备一定的许可和支持,且初始投资较高、回收期相对较长、对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
较有把握和胜算的要数电网企业、有政府背景支持的工业园区和冷热电三联供等主体、大型新能源厂商(如协鑫、远景)。
不难料想,未来的增量配网建设大部分都将会以PPP形式存在;而能在售电领域风生水起的玩家,大多都在配电网方面掌握着一定话语权,势必出现大量的跨界CP组合。
(三)微电网方面
从本文开头的分析不难料想,这是目前各大市场竞争主体暗自发力的主要战场,也是切入竞争性售电和增量配网领域的关键点。
在《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到:“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可以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因此,具有大规模投资能力的分布式电源投资主体,将充分利用行业经验、发挥既有市场优势,大力发展微电网控制技术,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最终拥有多个微电网资源。
毫无疑问,工业园区是需要且值得密切关注的对象,在整合成为微网运营商、进而拓展增值服务方面,具备天然优势,未来将成为最典型的电力生产者、使用者兼售卖者。
虽然不是趸售小电网,却在本质上形成了变相的发输配售一体格局。
这将是除电网外的售电主体们最有力的竞争方式,既符合国家政策,又与电网平起平坐,甚至拥有优于电网的话语权。
以光伏为例,该领域的壁垒主要存在于资金方面,前期投入大,回收期一般至少需要6-10年。
由于涉及到上网方式、费用结算、政策补贴等问题,电网企业长期以来都视其如鸡肋。
相比之下,工业园区坐拥自有屋顶资源,可以引入包括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范式等新型融资手段,并通过与组建厂商合作、PPP等模式予以实现,并且均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
而产业链上游的组件厂商起步相对较早,长期浸淫在业务领域中拓展深耕,比如早已与阿里联手的阳光电源,领跑者的专业优势不言而喻。
尽管如此,有着强大信誉做担保的电网公司仍有着不容小觑的优势,想让本地政府为其背书也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选择何种对手抱团取暖,是摆在各大主体面前的一道前置选择题。
(四)需求侧管理方面
传统的需求侧管理主要集中在负控管理和远程抄表计费两方面,以价格手段引导用户优化用电方式、促进节能环保,最终实现负荷曲线的平滑,出发点是基于对大电网的保护,根据电网需求管理用户的用电习惯。
但在能源互联网中,未来的需求侧管理与微电网密不可分,因此应着重实现“三化”:
一是场景化,以用户的视角出发,对用电行为进行聚类分析,构建典型应用场景,分析其可能对电网带来的影响,设置针对性响应机制,并逐步与社交网络深度融合,多维度促进用电习惯的改变;
二是平台化,统筹原本割裂孤立的各个领域,从电源侧、智能控制侧及用户侧三个部分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推动多种类型能源的横向跨界融合与优势互补;
三是数字化,以智能电表、电动汽车等载体作为能源路由器,搭建工业4.0下的互联网+数据平台,充分挖掘用能信息,通过电力地图监测全景能耗,构建实时、高效、交互的能源网络。
在需求侧管理上,国内外同行已积累了大量的先进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探索、研究和学习。
以德国为例,其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E?energy包含六大示范项目。
库克斯港eTelligence项目基于冷热电联产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时发布电力供应与需求情况并进行匹配。
例如:售电公司会在风电富余时,向工业大用户发出低电价提醒,用户此时可选择开启蓄冷蓄热设备,既平衡电力供需又降低用电成本;
莱茵鲁尔地区的E?DeMa项目通过家庭储能设备、智能电能表等“智能能源路由器”来实现电力需求侧管理;
卡尔斯鲁厄和斯图加特地区Meregio项目基于智能电能表收集用电数据,发布峰谷分时电价激励用户,利用社交网络引导用户用能习惯;
莱茵-内卡城市圈“曼海姆(Mannheim)示范城市”项目通过整合供应侧能源(水、热、气、电),构成分布式能源中心分散在用户周围,来实现多能源供应互补,降低总能源使用成本,以及能源的传输损耗;
哈茨地区RegMod项目则是整合用户侧资源(储能设备、电动汽车、智能家居、分布式发电设施),根据价格信号控制储能设备进行充放电,以及智能家居的开启与关闭;
亚琛SmartWatts项目则通过构建完善的售电市场竞争交易机制,提升电能交易效率,降低电能使用成本。
(五)工程建设运维方面
参与主体主要有可能来源于设备制造厂商、电网企业旗下的三产或集体企业、其他基础建设类的相关产业。
主要业务可能包括勘察设计、电力工程与试验、用户工程施工、运维托管、应急抢修等。
作为产业延伸链条上的一部分,最好的出路是与配电网建设运维、竞争性售电、微电网及需求侧管理等紧密关联、相辅相成,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一条龙服务,也能成为竞争主体的加分项,是打造综合能源服务商品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考虑到电网企业必须避免“三指定”情况,在国企改革的今天,即便是划清了法人界面、明确了全责归属,采取并购、入股等形式参与其中也仍然有待商榷。
一番筛选,从短期到中期来看,在本领域留给除电网企业之外竞争主体的发展空间无疑是非常大的。
(六)电力金融和行业咨询方面
前者一方面需要等待整体政策的出台,在大环境下自然而然会实施,另一方面需要在政策准许范围内,逐步开展投融资和相关金融领域的服务,甚至可以成为用户征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则是附加的衍生物,是产业链末端的产物.
目前国际上新加坡、日本、欧洲等不少国家的电力公司均有所开展,将多年以来在技术和管理等核心业务上的宝贵经验进行打包出售,未来某一天将会是新的利润增长点。
意欲成为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新电改参与者,需要尽早谋划筹备,评估行业优势,选择两至三个板块,打造适合自身特点的竞争性业务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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