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最高有望获40万元奖励
来源:南方网发布时间:2016-12-28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12月28日记者获悉,近日佛山市政府出台有关通知并宣布,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建设,将该市现行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扶持政策适用期限延长3年。该市将对2016年-2018年建成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同时将奖励和补助适用范围扩展至全领域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和地面
光伏电站。
具体来说,奖励范围包括从2016年-2018年在佛山市利用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个人家庭等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建成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业主。
奖励标准方面,佛山市将对工业、农业、商业、交通站场、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按2万元/兆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40万元;个人家庭提供自有建筑和构筑物面积安装单个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规模达1000瓦及以上的,按1元/瓦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和“光电建筑一体化”以及佛山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该市将不再进行奖励或补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12/29/150154.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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